今年3月17日上午11时许,一名抢夺未遂四处逃窜的歹徒逃到湖南小伙胡岗面前。胡岗立即上前拦住歹徒。在拦截过程中,被歹徒刺伤腹部,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昨日,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小伙贵阳见义勇为受伤致死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回放:见义勇为被刺身亡
今年3月17日11时许,浣纱路车水马龙。一名女子正在街上边走边打手机,突然,从人群中蹿出一名男子抢了她的手机。女子立即大叫:“抓小偷!”周围不少热心市民立即围追这名抢手机的歹徒。歹徒从香港名店街往烟厂方向狂奔。
这时,湖南小伙胡岗与同事罗某刚从库房里推着手推车出来,看到大家追小偷,走在前面的胡岗立即用手中的推车拦住歹徒的去路。歹徒转身往公交车站跑,胡岗追上后拉住了歹徒。歹徒一刀捅来,胡岗倒在了地上。
热心的市民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向警方报警。随后,胡岗被送往医院救治。
胡岗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经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胡岗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伤腹部处致腹主动脉横断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被告人被控两宗罪
昨日上午,曾经盗窃被判过刑的被告李海江(六盘水人,1986年生)在法警的押解下,坐到被告席上。庭审中,李海江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但是谈到杀伤致胡岗死亡的细节,被告坚称,作案的凶器不是自己的,是胡岗用刀来杀他,他是“夺刀自卫”。
法官就作案细节进行了法庭调查。
法官:李海江,你描述一下当时的案发经过?
李:当时我看到一个女生在路上打电话,就上去抢手机,但是没有抢到。我逃跑时,恰好遇到了胡岗拦住我,拿着刀准备杀我,我就和他打了起来,然后刀掉在地上,我捡起来就捅了他腹部一刀。
法官:你说刀是胡岗的?你和他认识吗?他为什么要拿刀来杀你?
李:刀不是我的,是胡岗的。我和他不认识,他为什么拿刀来杀我,我真的不知道,我那时候脑子已经一片空白,只想快点跑掉。
面对李海江不实的供述,公诉人当庭出示证人证言证实,案发当时,李海江被胡岗拦住去路后,从身上掏出刀来,刺伤胡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海江目无国法,在实施抢夺行为逃跑时为抗拒抓捕持刀将被害人伤害致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应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重大,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外之音:“好孩子”胡岗
庭审结束之后,胡岗的叔父告诉记者,胡岗是乡亲们眼中的“乖娃娃”、从小就是个“苦孩儿”,跟着爷爷奶奶长大,这个孩子很懂得事理,晓得感恩。为了解决胡岗一家的住房问题,村里帮忙让他们住进了爱心工程捐建房。这件事让胡岗心存感激,村里有啥体力活,他都抢着干。平时乡邻有啥困难,他都主动帮忙。外出打工后,一个月能挣800元,他将300元寄给爷爷奶奶,自己舍不得乱花一分钱。
他们作为胡岗的亲属,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以告慰胡岗的在天之灵。
延伸阅读
3月20日14时,经云岩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受害人胡岗同志云岩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鉴于胡岗爷爷奶奶年迈且家庭困难,云岩分局已号召全体工作人员对胡岗家属进行捐赠。
贵阳市云岩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呼吁,向胡岗同志学习,年仅24岁的胡岗同志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有力地保护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希望全社会都学习胡岗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以工作实绩告慰英雄。(贵州都市报 记者 李昊 图 本报记者 邱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