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证与物流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在运送货物过程中,将价值18万余元的货物占为己有再低价销售。10日,因涉嫌合同诈骗在外潜逃7年的门某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黄岛公安分局自首。
今年54岁的门某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人,在外打工养家糊口。2004年3月9日,他与3名老乡驾驶大型货车到青岛开发区,用事先准备的假车牌照、身份证和驾驶证,与开发区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为公司运送某企业生产的1000余箱食用油到安徽省滁州市和六安市。然而,门某等人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而是将价值18万余元的货物拉到河北廊坊占为己有,并委托刘某将货物运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低价销售,所得赃款被几人瓜分。
案发后,门某逃离青岛,其他同案犯先后被黄岛分局经侦大队抓获,后经法院审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的方法签订合同,并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逃匿,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同伙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4年不等。
7年间,门某先后潜逃至西藏、青海、陕西等地,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在西藏的时候还修过青藏铁路,专门负责扛水泥。那里海拔很高,早晚温差很大,平时工作都喘不动气。”门某说。
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黄岛公安分局部署警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划片追逃,民警前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三次着便装登门找到门某的女儿,规劝她让父亲投案自首。10日,潜逃7年的门某终于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黄岛公安分局自首。(记者 张潇元 刘腾腾 通讯员 梁铁君 封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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