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
20年来,开封法庭的案件调解率都在90%以上,2010年达到95%,而今年的1至9月达到97%!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成绩,熟悉法院工作的人都会知道成绩的背后有着怎样的艰辛。
在郭兴利的办公桌上,我们看到了一摞码起来的卷宗,那是分年度装订好的庭里调解结案案件的调解文书。简单计算了一下,足有3000多件,最多的一年,庭里调解了241件,郭兴利一个人就调了152件。郭兴利说,要想找哪一件案子,我都能在两分钟以内找出来。
谈到调解工作,郭兴利的话语明显多了很多。
郭兴利考虑到,法庭处理的案件小,但都涉及到亲戚朋友、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亲,如果因为法庭处理不好,调和不了他们之间的矛盾,甚至于成了仇人,那法官就成“罪人”了。
郭兴利始终对调解有着特别的“偏好”。他说,每当看到一件案件,通过法庭的调解,愁苦满面的老人又笑逐颜开时,大打出手的乡邻又握手言欢时,闹着离婚的小夫妻又破镜重圆时,农民工又领到了久违的血汗钱时……作为一名法官,一种自豪感和成就感便会油然而生。
郭兴利的骨子里,认可这样一个理念,无论当事人怎么“犟”,他总会有信服的人,让他相信的人来做工作,要容易得多,主意也要多得多。郭兴利说:“靠群众做群众的工作,事半功倍,没有他们,我啥事也做不了,啥事也做不好。”
郭兴利将辖区内所有村组干部、当地有威望的长者、七十岁以上老人的名字都记在一个随身携带的小本子里,每到一处审理或执行案子,郭兴利都会从裤兜里掏出这个小本子,邀请这些“名人”参与案件的审理与执行。这样,一件看似棘手的案件,通过大家联合做工作,当事人之间很快便能达成协议。
每接手一个案件,郭兴利都会认真地阅读原告的诉状,审查证据材料,接触对方当事人,听听他们的辩解。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他都会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设计一条最佳的调解路径。庭审中不能达成协议的,郭兴利会及时给他们发出《调解建议书》,在《调解建议书》上,法言法语被转化成为最通俗的语言,最浅显易懂的道理,往往在法庭上一时半会不能达成的调解协议,通过休庭后做工作或者当事人在阅读了《调解建议书》后,常常主动到法庭来签订调解协议。
郭兴利常常给庭内的同志讲,于法于理都站得住的事情,老百姓没有理由不接受。老百姓很质朴,他们懂道理但不一定懂法律,这个时候的法官就应当是他们法律上的好参谋和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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