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歹徒抢劫强奸作案两天后,竟又返回现场想再度作案,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从新洲区检察院获悉,张某、罗某某涉嫌抢劫罪、强奸罪被批捕。
张某、罗某某两人都是20岁,新洲人,在阳逻某工厂打工。今年8月25日晚8时许,两人窜至新洲区区域内某高校商业街,吃饭时二人商量去抢劫学生,并约定“抢的多就走,抢的少就把女学生强奸”。9时许,二人在该商业街某超市门口的花坛上坐着守候,看见受害人王某某走过,张某、罗某某决定动手。二人用威吓手段挟持王某某并将其抬至该校一栋宿舍楼旁的花坛处,抢走73元现金及一部手机。抢劫后,二人嫌钱少,张某在罗某某的帮助下将王某某强奸。
两天后,张某、罗某某再次窜至该商业街欲作案时被警方抓获。经侦查,张某、罗某某均对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新洲区检察院对其二人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予以批捕。(记者 高星 通讯员 陈楚平 卢永慧 实习生 褚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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