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过程▶▶
2500万转入两个弟弟账户
记者了解到,新广国际集团组建于2000年,是广东省属的22家大型国企之一,其主业“劳务输出、外企服务”曾稳居广东第一、全国第三。从2000年到2008年,新广国际从最初的4亿元注册资本,增长到最高时超过40亿元的总资产。
据广东省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吴日晶在担任新广国际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新广国际企业资质高的优势,在全国各地到处承揽建设工程,然后再将这些工程进行转包,从中收取“管理费”,甚至在国际上也有多个项目。
2006年10月,南京新海达有限公司总经理关邦勋找到吴日晶,提出与其共同建设安徽省某市市政BT项目(即政府将建设工程外包,由承包企业投资进行建设,然后政府分期回购,或给予企业一定时期收益权的建设形式)。据了解,祖籍广东阳江的关邦勋长期在长三角地区做建筑生意。关邦勋告诉吴日晶,自己可以通过内部关系搞到安徽省某市的市政BT项目,但是自己的企业资质不够,无法通过招标审核,故想和新广国际进行合作,由新广国际出面揽下项目,然后由自己的公司进行建设。
关邦勋提出该市同意在合同中约定,以当地一块580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付款保证,即如果将来无法还款,则将该地块拍卖,用所得价款偿还工程款,并且届时该地块的出让溢价金由双方均分。吴日晶面对这样的条件,便痛快地答应与关邦勋合作,他以新广国际的名义成立一家子公司,安排关邦勋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凭借新广国际的招牌,该公司顺利将该市政府BT项目拿下,吴日晶还与关邦勋合同约定,新广国际为关邦勋融资3个亿,项目收益归关邦勋所有,新广国际每年只收200万元的管理费。
事实上,与关邦勋的合作只是吴日晶转包经营模式的案例之一。据办案人员介绍,吴日晶自恃新广国际企业资质高,一度在全国及国际上到处揽工程,然后再将这些工程转包,从中收取“管理费”,这种运营模式固然可使新广国际赚得一定的管理费,但由于这些项目都是新广国际出面拿的工程,所以风险自然由其承担,吴日晶等于将新广国际绑在了一个个建设项目上,如与其合作的企业在建设中出现问题,自然要由新广国际来买单。记者了解到,新广国际在2009年因巨额亏损被托管时,仍然在海外拥有大量在建工程,其中较大的三个工程分别位于沙特、巴基斯坦和尼日利亚,而这三个工程后来都陷入困境。
广揽工程然后外包的运营模式虽然使新广国际承担了巨大的企业风险,但吴日晶却从中赚取了个人利益。如2007年8月,吴日晶向关邦勋提出,向其借两三千万支持弟弟做工程,关邦勋因为要靠新广国际这棵大树做工程,于是分两次将2500万元转入吴日晶两个弟弟开办的公司,后来吴日晶在2009年初风声较紧时担心被查,又将其中1600万元退还给关邦勋,另外900万元则以清理“三角债”为名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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