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经报道了包括南郑县副县长、法院院长、住建局长在内的四名官员,因在土地交易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汉中市纪委移交给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今天,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宁强县对涉案的原南郑县副县长李健和进行了公开审理。
记者:我现在就是在宁强县人民法院,原汉中市南郑县副县长李健和土地受贿案今天早上在这里进行了庭审。今天的庭审特别与众不同,为什么这么说呢,庭审可以说戒备的非常森严,所有的媒体是禁止带任何的摄影摄像器材,更不允许在庭审中做任何记录,就连在法院门口拍摄都是绝对被禁止的。
早上八点半,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李健和现年53岁,曾担任南郑县副县长,以及南郑大道指挥部副总指挥。公诉人指控,从2009年开始,被告李健和以招商引资和快速回笼资金为由,将南郑县大河坎镇龙岗路上计划整块出售的280亩土地分割,将其中126亩卖给四川省绵阳市汇川房地产公司,并将土地价格从每亩65万元降低到每亩61万元。事后,汇川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韩某先后付给被告李健和200万元,李健和将其中150万元交给南郑县住建局局长刘建军等人,其余50万元由他自己留下,借给其朋友、亲戚等。面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李健和表示认罪;他的代理辩护律师辩称,被告李健和案发后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如数退还赃款;同时他长期患有糖尿病,还资助过多名孤儿,恳请法院对被告李健和从宽处理。上午10点半,法庭宣布休庭,并将择日开庭继续审理。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媛 史凯强)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