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0月12日电(记者陈静)今年6月1日,犯罪嫌疑人赵辉强醉酒驾车被查获后,趁交警不备突然启动车辆逃逸,致交警钱勇重伤、另一名协管员轻伤。12日,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他提起公诉。
据介绍,赵辉强是江西修水人,今年27岁。6月1日晚,赵辉强喝了两瓶黄酒、一瓶啤酒后,驾驶面包车准备回暂住处。开至松江区仓汇路、仓丰路口时,赵辉强被交警钱勇和协管员王德仁拦下,要求进行酒精测试。经初步呼气测试,赵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15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范围。
在交警钱勇让赵上车休息等待处理时,赵故意坐到驾驶室位置假装喝水,然后突然发动车辆。被交警和协管员使用催泪瓦斯喷射和拉住车门后,赵辉强继续加大油门行驶,致使两人先后被甩出倒地。逃逸后,赵辉强一直东躲西藏,直至6月4日被警方抓获。经送医检查,交警钱勇颅脑、胸部、肺部多处损伤,头面部、肩胛骨、肋骨等多处骨折,构成重伤;协管员王德仁肋骨骨折,构成轻伤。
据了解,对于此件由酒后驾车转化为暴力抗拒执法的案件,松江区检察院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快捕快诉程序。松江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赵辉强为逃避法律惩罚,暴力抗拒人民警察执法,分别致一人重伤和轻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据此以故意伤害罪对他提起公诉。对于自己当时的行为,赵辉强说:“喝了酒后脑袋发热,结果酿成大错,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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