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案件台账,县市纪委直接查办
今年3月下旬,中牟县黄店镇岗陈村7名农民群众,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该村支书及三个村民组长私吞群众粮食补贴款的问题。中牟县纪委调查组很快查实岗陈村一组组长以他人名义冒领该组机动地粮食补贴款4044.45元,二组、三组组长以同样手段分别冒领1324.69元和2801.48元的事实。
调查组经研究决定给予村支书和二组组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出所有违纪所得发还群众;因一组、三组组长都不是党员且违纪金额较小达不到移送司法机关的标准,责令其退出违纪所得并给予批评教育。该村支书虽未从中得利,但负有失职失察的责任。信访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河南省各级纪委对排查出来的待查案件逐件建立台账,要求必须由县(市、区)纪委直接查办,逐件制定调查方案,逐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严格实行一个案件一套班子一种解决方案的工作模式,逐件成立调查组,深入基层、认真细致地调查核实。
省辖市纪委对省纪委交办的或本级筛选的重大疑难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坚持直接查办。在调查过程中,各调查组坚持区别对待、因案施策,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查办涉农案件,将作为经常性工作
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办事处郑家村原支书李天民涉嫌在城中村改造的征地、工程建设和集体资产租赁等过程中贪污受贿,该村群众长期集体越级上访。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安阳市纪委按照河南省纪委的要求直接查办此案,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查实了李天民贪污受贿120多万元的违纪违法问题,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群众举报,河南共排查出待查案件1138件,现已查结1010起,查实909起,查实率90%;共有845名村干部和党员受到党政纪处分,10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涉案金额7017.2万元,其中收归国库或集体1733.1万元,退赔群众1028.9万元,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2705件。
在案件报结上,河南省纪委严把审核关,坚持“案件不查清查透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结案、问题不解决不结案、群众不满意不结案、不经上级纪委审核同意不结案”的标准,确保了办案质量。对问题已经查清但群众仍不满意的,实行让信访人参与调查等方法,既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又使群众满意,收到很好的效果。
目前,在排查出的待查案件中,绝大多数已经办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河南省纪委决定,今后作为经常性工作,凡是群众反映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严肃查处。(人民网记者 曹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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