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贩运毒品的团伙,在去年11月—12月期间频繁穿梭于兰州、云南两地,4名成员在云南落网时,警方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60块,共计21.28公斤。昨日,(兰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团伙4人虽表示认罪,但均称“不知道包里装的是什么”,试图逃脱部分责任。该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远赴云南 贩运毒品21公斤
卡进福,东乡人,现年30岁的他不认识半个汉字。2010年12月初,卡进福接到贩毒团伙另一成员“卡老大”(在逃)的电话,要求他去云南从当地人手里接收一个包裹,然后再转交给另外两名东乡人,完成任务后能得到15万元跑路费。随后,卡进福叫上同村邻居卡二萨同赴云南。
另一贩毒团伙的成员来自东乡的另一村落,马阿哈曼生于1972年,马哈木吉则稍大一点,二人的雇主名叫马二力。2010年12月初,马二力指派两名手下前往云南大理等候一个包裹,然后将包裹运回兰州。
卡二萨与卡进福抵达云南大理后,“卡老大”打来电话命令二人先买一辆摩托车,然后驾车前往大理市风车广场,从一名当地人手里取来一黑色帆布双肩包,再同时付给对方2000元。这趟取包的任务由卡二萨一人完成。
12月21日凌晨,卡氏兄弟与马氏弟兄分别依照背后老大的指示前往交货地点,4人碰面进行包裹交接。顺利完成任务时已是凌晨6时许,卡氏兄弟刚返回旅店准备睡觉时被抓获,而拿着包裹准备回兰的马氏弟兄在十分钟后被抓,警方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60块,共计21.28 公斤。
庭审:4人均称“不知道” 逃避责任
昨日庭审中,针对指控,4人均承认自己前往云南取东西,但究竟是取什么东西,他们一概不知。并且,自己的行为完全依照“电话”进行,老大说去哪里、干什么,他们就照做。(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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