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卖淫 月“工资”3000元
“我要去找我老乡,你们让我出去吧。”经办民警告诉记者,做完笔录后,小丽就要出去,找自己在鞋厂上班时的老乡。
考虑小丽的安全,民警开车带着小丽在陈埭绕了一圈,最后仍没有找到小丽所称老乡的住所。
据介绍,小丽是广西人,1997年5月份出生,以前在陈埭打工,几天前认识了一名四川籍男子,几天后两人就成了男女朋友,并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小丽被男友以赚钱为由,带到了这处卖淫窝点。
在这里,她每个月的“工资”是3000元钱。小丽称,她到卖淫窝点才4天,一天接一两名客人,每次50元。身边一直有人看着。经办民警说,小丽没有反映被打的情况。
民警介绍,小丽的母亲在她三个月的时候,就与其父亲离婚,她跟着父亲长大,老家没有其他人。民警试图联系小丽的父亲,得知他在广东打工,也没有联系方式。最后,派出所通过小丽籍贯所在地派出所,通知其家人。
警方立案 少女寻找老乡
昨天上午,记者在陈埭派出所见到了小丽,坐在值班室内,她一脸的倦态,看上去稚气未脱,却穿得暴露,染了发,裙子很短,露出膝盖上的伤,还涂着大片的红药水。
“这伤是我自己穿高跟鞋摔倒的。”她解释说。对于被强迫卖淫及个人的情况,她一句话也不想多说,几次催问民警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随后,记者和民警一起将其送到老乡的住所。在车上,她很娴熟地指路,不时地告诉司机怎么怎么走,目的地连变了好几次。
“你们不要送我了,我不想让她们知道。”刚从车上下来时,小丽就站着不动,坚决不要警察送。她独自朝小巷走了进去。因担心小丽出现什么意外,警方人员继续跟着小丽,没走多远,小丽转过头来,生气地喊:“你们别再跟了,好不好?”
当小丽走到一处空地时,她好像看到了不远处有个熟人,就赶紧闪躲到一旁的墙角,小丽说:“那是一个老乡,我不想让她看见,你们走吧。”
小丽又不安地说:“以前我在工厂上班,也换了几家厂子,后来在鞋厂上班。我爸爸在广东上班,这里只有姑姑一个亲人。”小丽告诉记者,她身上没有一分钱,也没有手机,只有找到老乡才安心。
“我没有姑姑的电话,也不想让姑姑知道我的情况。”小丽语气坚决地说。见老乡已经走远,她突然拔腿朝空地处跑去,拐进巷子里。
据了解,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东南早报记者 林加华 黄东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