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追责或为有效办法
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应该如何追责?河南省建设厅有关工作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部门不但要对相关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而且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从郑州中原万达广场“3·27”坍塌事故调查组了解到,郑州市政府已建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公司——新县昌荣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尽快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追究和处罚到位。
那么,在这起事故中,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渎职侵权犯罪行为?10月14日,《法制日报》记者带着问题前往事故发生地的辖区检察机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采访。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其背后存在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负有监管职责却不作为的行为。
“重大事故往往与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有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位学者认为,建筑行业的安全规定应该是比较完善的,但有些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通过责任追究的形式,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不失为一个有效的预防办法,但加强安全法规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才是治本办法之一。(记者邓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