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建筑工地事故追责难 曝安全生产法遭架空(2)

2011年10月15日 10:1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严追责或为有效办法

  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应该如何追责?河南省建设厅有关工作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部门不但要对相关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而且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从郑州中原万达广场“3·27”坍塌事故调查组了解到,郑州市政府已建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公司——新县昌荣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尽快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追究和处罚到位。

  那么,在这起事故中,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渎职侵权犯罪行为?10月14日,《法制日报》记者带着问题前往事故发生地的辖区检察机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采访。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其背后存在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负有监管职责却不作为的行为。

  “重大事故往往与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有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位学者认为,建筑行业的安全规定应该是比较完善的,但有些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通过责任追究的形式,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不失为一个有效的预防办法,但加强安全法规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才是治本办法之一。(记者邓红阳)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