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一边驾驶小客车一边看短信,车辆失控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上一男子致其当场死亡。日前,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该车主提出公诉,车主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5月,周某驾驶一辆黑色小客车,沿东丽区津塘公路由西向东驶至144.3公里处时,周某低头查看手机信息,短短几秒钟的过程中,车轮稍微向右侧转向驶入非机动车道,将前方同向骑自行车行驶的一男子撞倒,造成该男子当场死亡。经鉴定周某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经交管部门责任认定,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鉴于周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且对被害人亲属的民事赔偿已解决完毕,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开车时打手机、看短信、发短信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边界,稍有失误便会酿成大祸,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明裁判。在此,检察官再次提醒您,开车时,请少接一个电话,少看一条信息,少发一条短信,对社会和自己多负一份责任。(记者金凡晴 实习生信华 通讯员王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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