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朋友摩托车被盗后,张某主动驾车帮忙追赶,结果途中不慎将偷车人刘某撞伤致死。近日,廊坊市大城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大城县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0日,被害人刘某在该县王某家中盗窃一辆摩托车后驾车逃窜。王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急忙出门追赶。王某的朋友张某获悉事情原委,驾车与王某一起沿盗车人可能逃走的方向追赶。当二人驾车行至该县里坦镇里坦一村西北的新月庄园附近时,发现了前方正骑着盗来的摩托车狂奔的刘某。刘某见后面有人驾车快速追上来,自觉再骑摩托车已经无法逃脱,便丢弃摩托车慌张逃跑。张某见状驾车向刘某逃跑的方向拦截过去,追赶中不慎将慌不择路的刘某撞倒在地,并从其身上碾轧过去,导致刘某严重受伤不治而亡。案发后,张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刘某全部损失。
大城县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驾车帮助追赶刘某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而致刘某受伤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主动赔偿了被害方全部损失,且被害人刘某对案件的发生有过错,故依法对张某从轻处罚。为此,大城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记者 汪洋 通讯员 李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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