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土为安”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可在衡东县石湾镇清水村,村民刘建社与妻子谭桂媛的行为却让周边居民胆战心惊:堂屋里摆放着儿子刘永的尸体,未经任何防腐处理,仅用一口棺材装着,近两年时间没有下葬,而他们夫妻俩一直与尸体同处一屋。10月17日,记者来到清水村一探究竟。
停棺家中两年未葬
刘家是一栋两层高的房子,外墙的白色瓷砖、铝合金门窗让人感觉家境还算殷实。村民陈某介绍,自从儿子去世后,刘家便一蹶不振。“去年有大半年时间,到处弥漫着一股恶臭,我们路过都得捂着鼻子,刘家就靠烧香焚纸来掩盖恶臭。而且,他们两年来一直住在家中,我们都觉得好吓人。”
见到记者的到来,刘家夫妻俩赶紧邀记者进屋。
推开大门,只见一副棺材架在两条长凳上,摆在堂屋左侧。棺材前方供桌上面放着刘家儿子的遗像,一个苹果摆在遗像前。谭桂媛上前擦拭遗像,转瞬泪雨滂沱,“儿子死了快两年了,可到现在仍不能安葬,我们做父母的心中也很不好受。”
“家里一贫如洗,我们没钱让儿子入土为安。”刘建社说,儿子刘永于去年1月去世,赔偿问题至今没能得到解决。
儿子打工遭遇意外
2008年初,21岁的刘永当了几个月的汽车修理学徒后,来到位于京港澳高速衡东新塘出口的金力宏高速服务站打工。
同年8月4日早上,一辆大货车进站补胎,就在刘永将千斤顶放入大货车左后部的时候,货车左后部内轮胎突然爆炸,刘永当场被炸得昏迷不醒,口吐鲜血。治疗了将近一年始终没能好转,刘永变成了“植物人”,不时伴有癫痫症状。2009年6月,刘建社夫妻将儿子接回家中。
半年后,刘永不治身亡。谭桂媛回忆说,儿子自从出事那天起,就再没有开口讲过话,每天靠插胃管输入流食。
赔偿纠纷长达三年
在儿子治疗期间,刘建社曾向衡东县人民法院起诉,将金力宏服务站、货车车主、货车挂靠的物流公司共同告上法庭。2009年4月,一审判决货车车主赔偿刘家45万余元,服务站和物流公司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上,刘建社先后收到的赔偿款将近37万元,全部用于刘永的治疗及护理。刘永去世后,刘建社要求金力宏服务站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但双方一直没有协调好。
记者了解到,刘建社曾与车主签订和解协议,车主承诺承担全部责任,服务站老板于是拒绝赔偿判决中尚未执行的8万余元。村民讨要安葬费未果。
刘建社一直在家务农,妻子上个月才外出打工,所有收入靠妻子每月一千余元的工资,至今仍然拖欠两家医院的医药费2万余元。
谭桂媛告诉记者,夫妻俩还有一个小儿子,现在在外打工糊口。“不久前,小儿子找了个女朋友,她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后就提出分手了。”
村民陈某说,刘家儿子去世后,部分村民曾去金力宏服务站帮着讨要安葬费,“可那老板不愿意出。”
10月17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毛益平向记者介绍,将组织服务站与刘建社调解,争取早日解决此事。 (三湘都市报 徐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