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残疾人朱明建、谢素媚起诉东莞两家公交公司拒绝残疾人免费乘车的案件,昨日终于有了一个了结。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庭外和解,公交公司昨日在法院审判庭内向两原告作出口头赔礼道歉,并向两原告各支付了3000元补偿款,而两名原告则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撤回起诉。双方当事人对该纠纷的处理都表示满意。
朱明建:诉讼目的已经达到
原告朱明建、谢素媚起诉称在乘坐被告公司的公交车时,公交公司以原告非东莞户籍(朱明建案)以及车辆需经过高速公路(谢素媚案)为由,拒绝他们免费乘车,两原告认为被告的做法违反残疾人保障法,侵害了其人格尊严和平等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交公司赔礼道歉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一法院民一庭受理两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调解成功。
对此结果,朱明建表示,虽然经过多次协商而最终达成的和解条件与最初的诉讼请求还有一定距离,但他很欣赏公交公司愿意改正错误的态度和诚意,更重要的是东莞市政府已出台政策确保残疾人优惠乘车权,自己的诉讼目的已经达到了。
还将到珠海、惠州、中山维权
事实上,为了督促优惠乘车政策的落实,朱明建穷尽了他能想到的所有办法。在诉讼中还通过写立法建议信,申请信息公开等方式来督促东莞残疾人优惠乘车权的实现。
诉讼期间,东莞市政府出台了新的《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明确了非莞籍残疾人在就业、公交乘车优惠、优先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享有同等扶助待遇。另外,东莞市交通局也向朱明建作出了“关于落实残疾人享受乘车优惠的回复”。该回复明确,盲人和重度(一级)残疾人不限户籍,只需凭残疾人证即可免费乘坐东莞市公共汽车(含城巴、小巴、镇内公共汽车、跨镇公共汽车、旅游专线、旅游观光线),其他残疾人不限户籍,凭残疾人证可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乘坐东莞的公交车。
朱明建表示,他将继续在珠海、惠州、中山等城市开展为残疾人争取优惠乘车权的工作。
事件回顾
河源残疾小伙朱明建在东莞三次乘坐公交车时都被告知残疾证没用,无法享受优惠待遇,无奈之下,他只得掏钱买了全额车票。无独有偶,家住东莞凤岗镇的残疾女孩兰竹(化名)在表示自己是残疾人可以享受免费乘车的待遇时,也被售票员以“该车跑高速”为由强收了车费。
“难道残疾人证在东莞就没有效?我们倒要看看到底是谁的错!”朱明建和兰竹将东莞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钟达文、董哲 通讯员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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