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的新闻昨天占据了各门户网站的头条。的确,也许有人没交过过路过桥费,但没有人能绕得开任何一笔消费中高昂的交通成本。新京报17日报道,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已于8月底结束,按照要求,各地摸底情况近期将对外公布。截至16日,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12省份公布了收费公路摸底调查结果。12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7593.5亿元。分析称,尽管去年这12个省区市收费公路收费额达到了1025.7亿元,但在扣除还贷额、养护支出、运营管理支出、税费支出、折旧或摊销及其他支出后,还是“入不敷出”,且缺口较大。2010年度经营情况,只有北京利润是正数,不到4亿元,其他多数亏损10亿以上,山东更是亏损87亿元。
按理说,亏本的买卖没人做才对,但收费公路的建设却脱离了这个市场规律。越修越亏损,越亏损越修,用实际行动践行这种吊诡的逻辑,要么是修路的人脑子短路,要么是在这“修-亏-修”的周转中,有些无法言传的好处,让人无利不起早。
似乎是为了证明这个推测,历年来各地的交通部门都是贪腐大案爆发的重灾区。据统计,仅1996年至2005年,全国就有13个省市交通厅(局)的26名厅局级干部因经济问题被查处。比如被称为“重庆第一贪”的原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在7年时间里63次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共计2226万元,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而河南省交通厅更是创下了连续四任厅长都倒下的纪录。目前,没有精确的统计,这些交通系统的贪官污吏们到底贪了多少钱,但如果以一个小小的巫山县交通局局长作为样本来分析,姑且算是2200万元吧。这笔钱是个什么概念呢?还差400万就相当于北京收费公路去年全年偿还贷款本金的一半——“(北京)去年共收取通行费59.77亿元,偿还贷款本金0.52亿元”(新京报10月17日)。这还仅仅是个科级干部,那些厅局级大腕尚未出场。当然也不能一切以级别论,既然有 “县官不如现管”这种说法,股级干部的能量也是不可小觑的。
假如把这些年落马的交通系统干部贪污腐败的钱拿出来还贷,是不是老百姓就能少交点过路过桥费呢?过去说“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如今不妨试水一个“贪官跌倒,贷款还了”的机制。用赃款还贷,降低物流成本,进而拉低CPI,勉强也可算是让贪官为老百姓做点贡献,这种坏事变好事,比“救灾秀”好看得多。如果实在难以实现这个理想,至少也要像对欠账不还还高消费的邓建国那样,即使无法关15天,也要将高速路公司的老板们、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导们从公务舱中清理出来。(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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