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大理市委宣传部获悉,日前多家媒体关注的李春云亲属为其申报见义勇为事件经大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采用创新办法,已于18日成功认定李春云为见义勇为公民。
勇追抢犯 不幸伤亡
李春云,男,29岁,大理祥云县人。根据李春去朋友和亲属提交给大理市见义勇为的申报材料: 2001年10月13日22时40分左右,李春云骑摩托车带着朋友和勇宏途经下关苍山路时,看到公路对面一名青年男子正抢拉一女子的挎包,二人即下摩托车前去制止,抢包的青年男子见状逃跑,及时制止了女子的挎包被抢,李春云、和勇宏返回骑摩托车去追,犯罪嫌疑人跑入兴盛路金星村菜场内,和勇宏下摩托车从菜场南门追入,李春云骑摩托车从西门追入。当和勇宏再次看到李春云时,李春云已经受伤。
李春云受伤后被送往大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救治,第二天(2001年10月14日)在大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突然昏迷不醒,随即转院到大理州人民医院进行抢救,2001年10月15日凌晨4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艰难取证 难于认定
据介绍,见义勇为评定有严格的要求和程序,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在案件终结或受益人提供证明的条件下予以认定,要多种证据充分相互印证,以确保见义勇为认定的公正性、准确性,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失误。
大理市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高度重视李春云家属申报见义勇为的认定核实工作,努力调查取证,先后多次深入事件现场周围群众住户和有关单位走访取证,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积极寻找被抢劫人,但由于事件发生时值深夜,目击证人很少,直到目前,被抢劫妇女始终未找到,抢劫现场新的证明材料仍然没有,加之事后才报案等原因,导致李春云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存在较大的困难,认定工作难以推进。对于李春云家庭面临的困难,大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十分关心,并积极给予帮助。(记者 杨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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