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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男孩因遭受多年“不公平待遇”勒死亲妈

2011年10月20日 09:35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2岁男孩因遭受多年“不公平待遇”勒死亲妈
22岁的刘清佳低头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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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我的一生,充满了那么多的悲惨和无奈。我忍受了11年的痛苦,我的内心仿佛是一个钢铁被扭曲成的麻花,然后永无止境地被冻住……”昨天上午,(河南)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男孩残忍杀害亲生母亲一案。公诉人念着他杀母后写下的日记时,这个只有22岁的男孩浑身发抖,低头不语,仿佛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

  盛怒下,他杀了自己的亲妈

  刘清佳是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兄妹4个,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因为家境贫困,他自小被送到大伯家寄养,11岁才回到母亲身边。然而,这并不是他幸福生活的开始,相反,等待他的却是无边的痛苦。

  刘清佳的哥哥姐姐们都考上了大学,其中一个还读了研究生,有稳定的工作和颇高的收入,只有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现在在一家工厂打工。在母亲王中萍眼里,刘清佳没出息,根本不能与她的另外3个孩子相比。因此经常骂刘清佳,甚至经常说“不该生他,生下也该溺死他”。

  今年5月16日下午4点多,刘清佳回到家后想睡觉休息,但是母亲故意将电视机声音调得很大。联想到自己多年来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尤其想起母亲曾说过:“只要你躺在床上,我就把电视声音开大,折磨你。”刘清佳怒火中烧,失去理智,从家中院内拿起一块砖回到客厅内,绕到母亲王中萍背后将母亲砸倒在地。砖块裂成两截,刘清佳又捡起一截砖块照王中萍的头部猛砸数下。随后又分别用MP3数据线和窗帘线勒住王中萍的脖子,直至其死亡。

  杀人后,写下心情日记投案

  刘清佳说,当天晚上,他杀死母亲后,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步行到当地一家网吧上网。

  “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上网了,我已犯下不可挽回的滔天大罪。今天对我来说,发生了一件重要的大事,我感到非常的震惊……”刘清佳在日记中写道。

  次日早上7点,刘清佳到新乡市公安局凤泉第一分局投案。

  经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清佳作案时患精神分裂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陈佐明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看了卷宗,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对孩子的性格形成起很重要的作用,由于这种扭曲性格形成的压力长期得不到缓解,必然引起压抑或者对抗。”陈佐明教授说,刘家4个孩子3个大学生,不是一般的农民家庭,如果他们当初及时对刘清佳或者他母亲进行心理干预,或许不会造成今天的惨剧,希望此案能进一步引起社会关注,更加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大河报 记者 刘新萍 通讯员 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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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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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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