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称(云南)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某小队长。以帮助办理“驾驶证”为由,骗走刘某现金5000元。与刘某同来报案的朱某也被这个“小队长”以帮推销茶叶为由,骗走了2000元现金及两盒价值1500元的茶叶。在警方追查下,“小队长”才露出真面目——曾当过协警的无业人员马某某。
3日下午4时,民警接到报案后,楚雄市公安局对在编在职警察和职工进行核对,没有发现名叫马某某的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后,查出了家住楚雄市吕合镇一个同名同姓的人与报案人所描述的人特征十分相似。办案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就是楚雄市吕合镇的马某某,并对马某某进行了布控抓捕。
经审讯,马某某交代其原来在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当过3年协警,然后又在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当过1年多的治安巡防队员,之后他便一直在社会上闲混着。马某某正是利用其熟悉“驾驶证”办理流程的优势,以不用参加学习直接帮人办理驾驶证为借口,对多名受害人进行骗财、骗色、骗吃、骗喝、骗玩。经审问得知,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是在网上聊天认识的,相识之后约了出来吃饭,在相处的过程中马某某透露自己在交警队上班可以帮他们办理“驾驶证”,受害人都认为警察不会骗人,就把办证的钱交给了马某某。为了能够更好地伪装自己,马某某把自己曾经当交通协管员时穿的服装找了出来,还到保安服务公司买了一些作案时用的警衔,先后在楚雄城区身着警服进行诈骗作案。
经初步核实,从4月至今,马某某冒充警察骗取了17人的钱物,被骗财物累计达4万余元,并且骗了多名受害妇女与其发生关系。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涉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当中。(和晓东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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