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保安员王某因被指不听话,朝阳区远洋集团工地15名保安在保安公司稽查队队长张永安的指使下,在宿舍用橡胶棒、木棍打、拳打脚踢以及烟头烫等残忍手段,将其殴打致死。昨天,16名被告人被控故意伤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法庭上,几名被告人都称,新来的员工挨打是公司的惯例,他们本人也有过挨打的经历。
昨天上午11点,张永安等16名被告人(如图)被押进法庭。他们年龄最大的40岁,大多数都是20多岁。坐在原告席上的王父死死地盯着他们,眼中喷射出怒火。他向被告人提出了41万元的赔偿金。
去年12月3日16时许,在朝阳区崔各庄远洋集团工地保安员工宿舍内,因认为王某不服从管理,张永安指使马斌斌等15名被告人分别用拳脚、木棍、橡胶棍对王进行殴打,致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因被告人众多,此案将连续审理两天。
-人物特写
保安公司稽查队长:看到有人打架没管
40岁的张永安来自甘肃农村,2004年来京打工,从普通保安做到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第七经营部直属大队稽查队队长。法庭上,张否认指控。“我没有指使,是警察非让我承认的。”据张永安说,根据公司规定,有人员离开要上报到他这里,于是他听说王某不想干了,就去工地找到王某。“王某提出让我给他调个工地。”张永安说,王某有癫痫病,说话也不是很清楚,自己就给他换到远洋集团的工地上。在工地宿舍,他看到有人给王某剃头,还有几个人在打他,自己就过去阻止。“我以前送到这里来的一批保安也被打过,只要我发现都阻止住了,但这次马斌斌说不用我管。我就走开了,后来才知道人死了。”
尽管一再表示无辜,随后受审的多名被告人都称是张队长授意殴打王某,还让人给王某剃头。一名被告人称,张永安曾亲口对他说,把王某往死里打。对于打人的原因,有人表示根本不知道原因,只要队长一声令下,就听话动手了。
有律师指出,张永安曾供述说,王某是通过中介公司招来的,公司支付了700元中介费。如果王某离开,公司会有损失,因此不能放他走。对此,张永安当庭否认。
工地保安队长:殴打新人是公司惯例
26岁的马斌斌是远洋工地的保安队长。他称,以前也发生过三四次打人事件,张永安把不想干的人带过来让他们打,因为这里离派出所比较远。“以前他会明确指示,这次没有明说,只说教育教育,我的理解就是打一顿。”马斌斌说,公司有殴打新来员工的惯例。王某被打后还去吃了饭,等后来发现王某不行了,他给张永安打电话,对方答复“人死了我负责”。后来公司来人,他们就把王某送进了医院。
39岁的副队长冀军良称,张永安送王某过来时,称王某骗人,让他们看着办。冀也承认,工地过去也发生过打人事件,自己刚来时也被马斌斌打过。
保安队教练:听令打人遂抡棒暴打
曾当过兵的叶新峰在保安队担任教练,他和另一名被告巴图吃完饭回到宿舍后,看见现场乱哄哄的,有人喊张队长让打人,自己就抄起橡胶棒打起来,打了多久也记不得了。叶还被同伙指控用烟头烫了王某。巴图则表示,起初他没动手,张队长站在门口看了他一眼,他就用木棒打了王某的腿。
参与打人者:曾因不听话被打一顿
随后参与打人的两名被告人都称自己刚来时也被打过。贾某说,因为不发工资,他就想跑,被抓回来后挨过打。
邓某称,刚来时每人身上的手机和钱都要上交,他不听就被打了一顿。
记者 颜斐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