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卫红离婚后找到了一个女朋友,但到了谈婚论嫁时,对方反悔坚决分手,李卫红恼羞成怒将女友杀死。昨天上午,李卫红在市一中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2011年4月21日上午9时许,李卫红在香山暂住地因为琐事与女友罗某发生争执,遂持刀猛刺罗某脖子、胸部等处,造成后者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卫红称,他和罗某相识10天后就开始了同居,每次他打工回到暂住地,罗某就跑来找他,两人逐渐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2011年4月20日夜里,罗某又来到了李卫红的暂住地,两个人躺在一起聊天,罗某说因为自己的侄子要结婚,所以两人原定在5月1日的婚期,要推迟到第二年春节。此外,罗某还向李卫红要1.5万元用于给侄子置办结婚用品。李卫红说,自己非常疼爱罗某,儿子也很喜欢这个阿姨,所以虽然当时他身上已经没有什么钱了,但仍没有提出反对,二人就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罗某称肚子疼,让李卫红去买药。李卫红出门后,发现外面下了雨,于是回家取雨具。不料,一进家门,李卫红却看到罗某正穿衣服要走。看到李卫红,罗某赶紧跑进了对门的邻居家,李卫红随即跟进去,想拉罗某回家,但是罗某说什么也不肯。
“她说要跟我分手,死也不嫁给我,而且不还我钱。”李卫红说,他回到自己房间拿刀杀死了女友。杀人后,李卫红拨打了报警电话,向警方自首。
检方认为,李卫红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能投案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家属5万元,建议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将择日宣判。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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