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暴力”原因二:考核压力重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城镇化率已达46.59%,用了30年时间赶上了西方200年的城市化历程。2010年8月揭晓的中国城市国际形象调查推选结果显示,有655个城市正计划“走向世界”, 200多个地级市中,竟有183个城市提出建立“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3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中心商务区。在如此的国际化都市大跃进中,城市环境变成首当其冲的考核指标。
为了评价城市发展的水平,各类评比也应运而生。每次评比都带来环境上的更高要求,譬如某项评比对环境要求量化到城市道路两旁的人行道上100米之内不能多于三个烟头。“为了迎接评比,每次我们都要承担最重要的任务,曾经因为抽查不合格有城管执法队的领导当场被免职。”某地城管局领导感慨到。而这样由上至下的压力,最终落在了每个城管队员肩上,在执法过程中恐怕就很难耐心细致了。
南京市城管队员赵阳说,“人们普遍对城管打人予以关注,另一方面现实中城管被打的现象也颇为普遍,哪怕城管并没有过错,往往也很难得到人们的同情和理解。正是基于人们的这种态度,部分摊贩并不害怕城管,城管在执法中却总担心‘说不清’,不敢执法。真正让城管‘豁出去’的,大概只有两种情况:一是遇到重大检查、创建工作,执法不力要被问责;二是日常考核中因为摊点问题被扣了奖金,这股气可能就会撒到小贩身上了。问题出在哪里也就不言而明了。”
城管“执法暴力”原因三:暴力抗法越来越多
“近年来,城管打人事件经常在我国许多城市上演,且无论从数量或者强度,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网上搜索一下‘城管打人’或者‘暴力执法’等关键词,就能找到上万条关于这方面的报道,中国的城管执法似乎已经陷入了暴力执法和百姓暴力抗法的恶性循环。”这是《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6期一篇题为《城管暴力执法案件反映的行政法问题》文章中的描述。作者王楠认为,城管“暴力执法”,和小贩的“暴力抗法”已成常态。
记者从采访中获悉,执法环境恶劣已经成为各地城管最头痛的问题。据海峡都市报报道,9月28日晚8时许,福州五四路新华都门口的人行道上,一名卖臭豆腐的小贩挥舞着一根木棍,将一名城管队员追得绕着执法车跑。警察赶往现场拔出手枪,他才缴械。
某地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很多人认为对待街头摊贩,城管完全可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实际当中没有一个摊贩经过我们教育就不摆摊了。”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执法中队队长王迪兴告诉记者,城管执法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但对那些屡次教育、劝解无效的,就要采取强制措施。一用“措施”,就会有冲突。“我们多数队员受伤,头上有刀伤、背上有咬伤、胳膊上有抓伤。”据介绍,仅珠海每年就发生百余起针对城管执法的暴力抗法事件。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执法大队某队长不无感触地说:“不收商贩东西,他是讲道理的,如果多次劝导无效收扣东西时,他们就会‘搏命’。曾遇到商贩用刀将自己手臂划破,自己往脸上擦上血迹,高喊‘城管打人啦!’ 往地上一躺,引诱群众同情自己和发泄对城管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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