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三:开辟便民市场 给小贩生存空间
深圳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谢志岿表示,城管与小贩的矛盾,应该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一方面,大量小贩的存在造成不正当竞争,对正规商户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不能不有所管制;另一方面,在现有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下,有相当一部分人就业存在问题,生活没有保障,基于生存权大于秩序的考虑,政府有必要适当牺牲一点秩序,为这部分的生存留出空间。
西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吕强表示,小商贩的产生是城市发展的一种必然。所以,与其一刀切不让摆摊,不如开辟便民市场。西安市从去年开始开辟了33个早市,让郊区的卖菜小贩集中在断头路等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地方摆摊卖菜。早市一到8:30分便收摊,以保证市容整洁。
咸阳市也有类似的举措,政府出资开辟了100家店面,统一店头形成连锁,鼓励小贩到这些店面经营。如果小商贩守法经营,政府还要给小商贩奖励。
实际上在开辟便民市场方面,各地都有相应举措。去年,福建省福州市城区10余处"便民蔬菜早市"陆续开业,菜农可以挑担推车直接进入早市"摆摊设点"。城管部门对"便民蔬菜早市"只管理不收费。今年,天津开发区专门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提供服务的2个便民市场正式开始运营,为周边百姓提供方便。就在本月,云南曲靖主城区建立了26家蔬菜便民直销点。这些便民市场的开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贩与城管之间的对立矛盾。
举措四:强制执行与司法对接
执法就要有强制力,可是强制容易起冲突,怎么才能让执法者和被执法者减少冲突呢?西安莲湖区城管引入的司法强制是颇具创新的举措。
据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牛恺介绍,自2009年3月开始至今,莲湖区城管推行的标准化执法已形成了一套细化流程,实行“四权分离”。即: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强制权相分离,实现了权力的互相监督,改变过去随意执法的现象。
“四权分离”主要是指:立督办中心履行检查权,统一收集案源线索;中队根据督办的任务,依法行使调查权,不得随意对督办之外的内容进行选择性检查;三级审查行使处罚决定权,中队法制员、案件审理中心和分管领导按照权限对各环节进行审查;法院行使最终强制权,进行前置司法审查。
为保证行政处罚的执行力,莲湖区引入了“司法强制”——如果城管下达的行政处罚,商户不按时履行,法院将对商户强制执行。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城管巡回法庭,实行非诉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去年6月,莲湖区自强西路一姓杨的店老板把蔬菜摆到门外销售,对此,他一直置之不理。半个月后,老杨收到了区法院的一张传票,法院强制执行城管处罚决定。看到这一结果,老杨赶紧接受了处罚。
城管巡回法庭的负责人翟俊杰介绍,巡回法庭是从2009年5月开始的,至今已经执行了4000余案件。从程序来看,法院根据准予执行裁定书,带着司法警察到行政行为相对人处对其进行处罚,比城管对其进行处罚更具威慑力。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有70%的案件结案,只有50—60起案件采取了扣押、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截至目前,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中,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实,城管有“暴力执法”恶名,除了本身有暴力执法现象之外,媒体的放大化、相对处罚权集中了社会矛盾、城市发展理念等等,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城管执法中遭遇暴力抗法现象也不容忽视,敬请关注人民网“城管十问”系列报道之四。(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