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悦悦事件以来,“见死不救”是否应该入刑一直是社会争论的焦点之一。10月20日,佛山市委党校针对小悦悦事件召开了社会道德建设专家座谈会,多名专家认为“见死不救”入刑并不恰当,政府更应该在“见义勇为”上完善制度。
佛山社科联副主席葛振海认为,应认真探索“见死不救”入刑的可能性。他认为,见死不救,应在特定的条件、环境中入罪,这样有利于增强人的社会责任感。
然而绝大部分专家依然不主张“见死不救”定罪,认为更应该在“见义勇为”上完善制度。有专家指出:“见死不救是否应该入罪,争议很大,操作难度很大。一个好的社会管理,我认为不是以惩罚为主,严刑峻法一般情况下都不用。”
也有专家主张,“见死不救”罪不入刑,但可以要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周菊认为,“见死不救”入刑在社会的接受度也不是很高,“惩罚不一定就能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唤醒人们的良知可以通过制定其他一些法律,承担一些其他责任。”
佛山市委党校科研部主任赵起超则提到,要注重用经济手段来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来达到建设社会道德的目的。( 记者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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