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高某泼汽油纵火导致女友毁容,潜逃十年后,他不想再过东躲西藏的生活,为求轻判,高某主动投案自首。记者昨天获悉,(北京)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年。
1999年,河北人高某与同在新华社培训基地打工的闫某相识,并成为男女朋友。两人感情一直很好,还于2001年春节,在高某的河北老家订婚。2001年3月,高某在房山一家水磨石厂打工,而闫某被介绍到岳各庄砂锅居做服务员。没过多久,高某听到女友与饭店老板“好上了”的闲话。为了看住女友,高某辞去工作,每天到饭店“去坐坐”。没想到,此举招来女友反感,同年4月,闫某提出分手。
高某觉得女友不守承诺,决定报复。“我再找她谈谈,如果和好就算了,如果她不回心转意,我就用汽油烧她脸,毁了容,看谁还要她。没人要,她就只能嫁给我。”高某说,事发当天,他从加油站买来一瓶汽油,放在宿舍的桌子上。二人从上午一直谈到下午3时,但女友执意不肯随高某回老家完婚,一怒之下,高某把汽油泼到女友脸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女友身上的汽油。火苗在闫某的头部、手上蹿起来,高某吓坏了,赶紧用床上的被褥扑灭火焰,随即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闫某头面部、下颌、颈前部等部位有11.5%的烧伤痕迹,属于轻伤。
在高某潜逃的日子里,他结了婚,并有了孩子。当他看到公安部“清网行动”网上追捕逃犯后,他害怕了,也想通过自首获得轻判。今年8月4日,在家人的支持下,高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法庭上,高某表达了对被害者的愧疚,并赔偿闫某5万元。据此,法院从轻判决。宣判后,高某表示不上诉。(记者 高健 通讯员 隗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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