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官的那天开始,我就只想为冯村的发展多作贡献,让冯村成为全国第一村。”站在法庭上的闫永喜,心中仍然不曾忘记他的抱负,而这些却在检察机关对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项罪名,累计4200余万元的指控下,变得如此的讽刺。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决定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与闫永喜同堂受审的还有他的情妇毛旭东、弟弟闫永成,以及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原拆迁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昕。
作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副区长,今年48岁的闫永喜曾主管区内城建、商务、工业等工作,也确实为区内的经济发展作出过贡献。而纵观闫永喜的贪腐之路,权力、金钱、情感的交易始终在上演。
把握机会
农民“商而优则仕”
闫永喜口口声声要为之作贡献的冯村,正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在他年轻的时候并不富裕。据当地的村民们回忆,当时,闫永喜的家里也很穷,曾经一家6口就挤在两间土房里。
可闫永喜却并不甘于贫困,1984年,他等来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次机会。
当时,村里搞承包,将饭馆、沙石厂等集体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还在生产队当瓦工的闫永喜看准这是个商机,找亲戚朋友四处借了1万多元,包下了村头的饭馆。在村民们眼里,闫永喜这么干简直是冒险。
可闫永喜成功了。随着到门头沟拉煤的过路货车不断增多,他的饭馆生意越做越火,饭店规模也随之扩张,年收入能达到六七十万,他也成了永定镇内上下皆知的富人。
有了钱的闫永喜也有了更大的抱负,1993年11月,闫永喜出任冯村经联社社长,1997年成为冯村党支部书记,坐上了冯村的第一把交椅。上任后,闫永喜开始施展他在经济发展方面的才能,带领冯村招商引资,施工建设、办厂、发展旅游、出租土地等一系列工程接二连三,冯村的面貌迅速变样,村民搬进了楼房,每年还有分红,人均纯收入从1992年的不足千元到后来超过3万元,闫永喜的能力得到了村民以及区内领导的认可。
从此,闫永喜的仕途开始一帆风顺。2000年8月,闫永喜出任永定镇党委书记。2004年1月,升任永定镇党委书记、门头沟区委常委,后担任门头沟区副区长,负责城乡建设工作。随着门头沟区新南城建设的开展,闫永喜担任了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也就与拆迁工作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这一次,闫永喜一样抓住了“机会”,只是这次机会却将他自己打造成为了媒体笔下的“京城第一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