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角的悲哀
(云南)泸西煤矿爆炸案庭审第一天,上演了“老大之悲剧”。昨日,庭审进入第二天,10多个小时的庭审中,案件的一些“配角”纷纷登场,王建福的“保镖团”、购买弹药枪支的涉嫌人,一位煤矿局执法大队的副队长;包括被公诉机关指控为“包庇窝藏”王建福的其亲友团,他的妻子、情人、哥哥……在昨天的庭审中,这些“配角”与本案的关系被一一揭开,“悲哀”成为主题词……
还没领过工资,甚至只见过老板一面,他们就“进来了”;本想着将这件“害人”的东西转手了,卖枪人没想到这回惹的祸更大;大家开会商量,只为了帮助王建福减罪,想不到不仅害了他还将自己拖下水。他们虽是这个案件中的配角,但是他们都和案件有着紧密的关系,对于公诉人的指控,他们都认罪,但都说“没想到这么做会犯罪。”
配角1
保镖团
还没领过工资就“进来了”
在与郑春云争夺矿界的过程中,王建福早就预感到自己的危险,请保镖保护自己的安全成为了他的首要任务。在10多个贴身保镖中,镖头杨玉彦第一个被带上法庭,在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之后。杨玉彦第一句话就是:“我认罪。老板聘请我搞安保工作,差3天时间满1个月,工资都还没有领过,没想到自己就‘进来’了……”
杨玉彦,是本案的第四被告,昭通市人,今年35岁的他,身材魁梧高大,理着平头,看上去有些凶悍,进入法庭时他还面带微笑向旁听席上扫视一翻。
杨玉彦说:“5年前,我在老板(王建福)手下打过工,了解老板的为人处事。因为想自己干事业就离开了他。不过时不时还会联系一下,偶尔聚在一起吃顿饭。去年10月初的一天,我在泸西遇到他,他问我这些年的情况,那段时间里我正好没事干。”
“我在弥勒想注册一家公司,搞房地产开发,你来我这里做事,负责安保工作,招聘20个保安,保安工资每个月每人3000元,所招聘的保安由你负责。”王建福说。
没过几天,杨玉彦招来了张宏等13个年轻伙子,开始从事保安工作。因为弥勒的公司还没有弄好,这些保安人员就暂时在泸西的公司上班,工资按事先说好的,每月每人3000元。从那以后,杨玉彦便负责管理张宏等13名保安。每天早晚,杨玉彦都带着13个兄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按杨玉彦在法庭上的说法,从事保安,身体素质一定要跟上,不然无法保证老板的完全。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王建福让杨玉彦教育手下的保镖要有敢死队精神,遇到“硬仗”时,要敢于冲杀,如果有人威胁到老板的安全了,一定保护好老板的人身安全。
庭审直击
保镖团成员全部认罪
王建福的保镖团,除了镖头杨玉彦,还包括余安平、保贵平、木贞勇等人。在昨天的庭审中,他们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和罪名都没有异议。
据了解,王建福的这些贴身“保镖”,平时除了负责老板的人身安全外,还帮助老板自制“土炸弹”。“11·18”爆炸案发生后,王建福主动到弥勒县公安局投案,随同的保镖带着“土炸弹”火药枪返回泸西,有人帮王建福转移财产,有人将“土炸弹”火药枪带到煤矿上藏起来。
不过,让人倍感悲哀的是,虽然看似是在替老板卖命,有的保镖竟然是在案发当天的凌晨才第一次见到王建福。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很多保镖都认为:“他们跟随老板(王建福)的时间不长,由于自己不懂法,才犯下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