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0月26日电(赵书勇 闫建军)记者26日从云南省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获悉,一名潜逃了17年的抢劫犯罪嫌疑人日前投案自首。
据介绍,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县金河镇干塘办事处水碓冲村民,在1994年5月13日伙同同村村民罗某、李某二人持匕首对两名女性实施了抢劫,抢走160元现金和9只鸡。案发后,罗某、李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赵某某外逃,1995年9月10日赵某某被金平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全国通缉。
今年红河边防开展“清网行动”以来,金平城关边防派出所派民警积极走访在逃人员家属,做在逃人员亲属的思想工作,宣传讲解云南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敦促投案自首通告2号》文件规定,赵某某的母亲在得知自己儿子自首或可减刑的情况下,打消了思想顾虑,主动与赵某某联系,劝其投案自首。
10月21日,躲藏在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赵某某打电话到金平城关边防派出所,请求该所派民警到西双版纳带其到金平投案自首。10月22日,金平城关边防派出所派出了3名干警到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将在逃人员赵某某带到金平,并办理了投案自首的相关手续。至此,赵某某结束了长达17年的逃亡生涯。
据悉,有关部门根据云南省两厅两院《关于督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文件精神,已对赵某某作出了减免刑事处罚的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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