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有关报告中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对反家庭暴力立法进行立项论证,论证的结果将作为专门立法与否的依据。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我国多部法律中有关于反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定,但没有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造成司法实践中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干预和打击不力,家庭暴力引发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且成蔓延趋势,直接影响到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建议尽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对此,最高法和公安部认为,家庭暴力伤害了部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我国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尚不够系统完善,有必要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审议意见中说,制定有关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家庭暴力事件频发和受害人数量持续增长,既有现行法律中缺乏反家庭暴力专门立法的因素,也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工作不到位,以及一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的原因。关于反家庭暴力立法问题,是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完善,还是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需要进行认真思考,理性研究。(记者周英峰、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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