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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中学生为报复捅死“情敌”获刑

2011年10月31日 2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太原10月31日电(赵静 通讯员 李桂平)山西一中学生因不忍其“情敌”魏某对自己的殴打和欺负,藏匿于下学时在魏某的必经路上,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钢筋捅进魏某腰部,魏某被送入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31日发布消息称,该学生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中学生为报复捅死“情敌”

  据了解,上学期间,卫某与同学王某发生了早恋,后王某与该校初三补习班学生魏某产生了感情,致使魏、卫二人发生了矛盾,为了在王某面前逞能,博取王某的“好感”,魏某曾对卫某进行殴打和欺负,使卫某对魏某的报复心理越来越重。

  2006年5月17日晚,卫某藏在小峪村委会办公楼西一旧房处等候放学回家的王某和送王回家的魏某。当魏、王相跟着途经此处时,卫某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截一端尖的“J”型钢筋,朝魏的右后腰部捅了一下而逃离现场,并将“J”型钢筋藏于自家小房一工具袋内。魏某被送往怀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怀仁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魏某系被他人用刺器刺穿背部损伤肝脏造成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贫穷家庭获谅解 伤人学生获刑五年

  维权法官表示,在到卫某的家中给其父母送达起诉书副本和起诉状时,发现这个四口之家竟蜗居在一间不足16平方米的窑房里,家徒四壁,唯一的电器就是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卫某的父亲刚刚做完手术躺在炕上呻吟。感觉是卫某的家庭状况根据对魏某的赔偿费用无力承担,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根本无法调解。

  据办案人员介绍,就是这样一个家庭状况,卫某的母亲为了能给儿子赎罪,泪水涟涟地给维权法官跪下,希望能宽限几日能让她外出筹钱,尽力对魏某予以赔偿。随后,维权法官尝试着拔通了魏某父母的电话,约定了调解的时间。

  据了解,魏某家庭的经济状况比卫某家好的多,当他们了解到卫某的母亲在家庭状况极困的情况下,能主动积极筹集对于卫某家来说是天文数字的赔偿款时,两家父母的手握在了一起,使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顺利调解。对于卫某的刑事部分,两家父母都觉得应该给卫某一个教训,促其自新。

  综合全案事实,根据卫某的犯罪情节,怀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卫某有期徒刑五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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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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