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帖
两次实名通报网帖多处不实
帖子发出后,引起了众网友的强烈关注。很快引起了广元市朝天区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当天中午11点14分,广元市朝天区网管中心实名给发帖楼主回复称: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中心现已经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已对此开展调查。
首度通报:警车撞伤行人属实
就在广元市朝天区网管中心实名给发帖楼主回复2小时后,朝天区委宣传部于当天下午1点16分又实名在跟帖回复了《关于“10·22”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该《通报》称:“2011年10月22日,我区一辆警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名妇女受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2011年10月22日13时56分,张仕国因公驾驶川H0468警车,途经朝天城区原朝天中学门口下方道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魏××(女,31岁,朝天镇人)受伤。……目前,事故调查、血液送检化验工作正在进行。后续情况及时通报。”
二度通报:无醉驾逃逸的情节
当天晚上10点01分,朝天区委宣传部再度实名跟帖发布《关于“10·22”交通事故最新调查情况的通报》。
《最新通报》中称:“2011年10月22日下午,我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仕国驾车到分局机关安排接收一名上网逃犯自首事宜,行至朝天城区原朝天中学门口下方道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魏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张仕国立即组织将伤者送至朝天区人民医院救治,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了情况。施救后,张仕国主动接受调查并到区人民医院两次抽取血样封存(一次为交警见证抽取封存、一次为受害人丈夫见证抽取封存),故不存在网帖所称“撞伤人后逃逸”问题。其封存血样于2011年10月24日(周一)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送至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该所当日出具了检验意见书(广公物鉴毒字〔2011〕403号),其结论为张仕国两次血样中均未检出乙醇。故张仕国未酒后驾车。
“针对帖文所指张仕国扬言‘老子是这里的公安局长’等言论,经调查走访伤者亲属及现场目击证人,未发现张仕国在现场有此类言论。另外,张仕国持有C1驾驶证,因其驾驶员请假,故张仕国当天自行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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