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女不满同学说话太傲气,竟将女同学的一只黄金手镯盗走。日前,这位糊涂少女玲玲(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5月10日是玲玲一位女同学周某结婚的日子。5月9日上午,玲玲前去周某家中贺喜,当时,她看到周某从床底下拿出一只较大的黄金手镯,只要来人就炫耀。见到周某如此炫耀,说话傲气,玲玲心里很不舒服。是日上午,玲玲趁周某屋里无人之机,将黄金手镯偷走。接着,她把偷来的黄金手镯拿到宿城某银楼以9300元的价格出手。经鉴定,该只手镯重量为41.39克,价值13368元。当晚7时许,周某发现黄金手镯被盗后,遂报案。当月17日,玲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玲玲的亲属购买了一只克数相同的黄金手镯退赔给了周某。
法院审理认为,玲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积极退赔,又系初犯,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了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皖北晨刊 夏长征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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