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云让人“摆造型”,一次100元
8人被指控为骨干成员。他们称,不管郑手下的人有什么事都要向郑汇报,何猛周负责开赌场,并负责向借赌债的人要钱,不给郑就叫人威胁。他们还证实,郑在昆明市买了10套商品房给骨干成员,并配豪车。
郑春云的小弟供述:在泸西县,郑春云很有威望,没人敢惹他,郑黑白两道通吃。在泸西县,一些很混乱的黑煤窑只要转手给郑后,出于竞争压力,其他黑煤窑就不敢再开了。张迁是跟郑春云最早的人。郑不跟小混混直接接触,还不允许手下的人吸毒。
张关林供述,每次郑春云让他“摆造型”,每人给100元,还会给生活费。陈永祥闹事,郑会出面解决。张关林的手下供述,杨胜松、王虎、谭伟等人是张关林的人,张关林的“老大”又是郑春云。在“11·18”案中,他们以为是帮张关林“摆造型”,后来才知道是帮郑春云。
陈老五指证,陈永祥开黑煤窑,拉煤被执法人员拦了,马上就被放了。为何这些人会怕陈永祥,因为陈依仗郑的势力。与郑春云一起开赌场的魏树松说:“郑春云来找我开赌场是看得起我。靠着这棵大树,以后就发大财了。”
骨干成员供述,郑买了煤矿后,就把彩旗插到别人的矿源上开采。手下不听郑的话,还会被郑打。同时,他们有专门的人负责安排商量对付司法机关的打击。小弟何俊昆说:“‘摆造型’有时也会被对方打,对方下手太狠了,还不如老老实实做生意。”
李六生称,“11·18”案中,他手下的小弟问他要不要叫人,他说已叫了两三百人了。有小弟说,郑是靠诈骗发家,以赌博为生。早些年,郑春云在昆明市靠卖玻璃冒充夜明珠的生意谋生,后来到泸西县开地下赌场。
辩护人认为郑等人不涉黑
就公诉人出示的指控郑春云等被告人涉黑的证据,郑春云的辩护人称,公诉人在举证时使用大量“可能”的说法,一些犯罪事实也没有准确的时间,证据缺乏基本要素,且公诉机关也没有说明违反了哪条法律。这些证据根本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确实要证明郑春云的犯罪事实,只能说明公诉人用一个谎言证明另一个谎言。”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这些骨干成员中,他们的供述均认为自己不是骨干成员,很多证据材料不真实、客观,不能表明郑春云等人涉黑。
张关林辩解:“郑春云认为他是我的‘老大’,但我不认为。好几次我叫郑春云帮我的忙,他都不帮。”他的辩护人说,2006年,张关林就和郑春云分家了,张跟了郑半年,为什么就成了骨干成员去组织黑社会?
陈永祥的辩护人认为,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中,没有一份能直接有效证明被告人涉黑,仅能证明郑与陈是郎舅关系。许多证人证言的语言惊人一致。指控涉黑的这些证据中,有些证人证言的标点符号都一样,请求法庭排除这些证据。
辩护人举证
2000名村民签名
证明郑“有益一方”
“请问还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法官问被告人的辩护人。郑春云的辩护人急忙举手。
第一份证据是石林县爱好斗牛的人的联名信。许多人说,郑春云开展斗牛活动丰富了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二份证据是泸西县金马镇2000余名村民的签名。这份证据证明,郑春云在当地捐资助学、帮助老人、修路等事实,郑春云并不是危害一方的是人,而是有益一方。
第三份证据是图片,是郑春云在当地建盖学校、敬老院的照片。
辩护人说,这些证据足已说明郑春云是一个“好人”。这些证据也将郑春云描绘成慈善人士。
这份证据立即遭到公诉人反驳:“如果用辩护人的话说,那这两三千人签名为郑春云请求的请愿书也出现惊人一致。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应引起怀疑。”
公诉人私下说,这些证据可能是郑春云的亲属蛊惑村民签的名。(王宗林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