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自2008年以来,共审理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6件,涉及被害单位和个人397个,案值达2.47亿元。下城法院副院长颜倩介绍,其中,被害人为中老年人的占一半以上。
有专家指出,中老年群体急于投资使原有的积蓄保值增值,并容易被说服参与各类投资,使得中老年群体容易成为不法投资者的犯罪对象。
旅游养老实为骗局
“只要预存消费超过1万元,公司每年可按消费款的18%发放旅游消费券,公司提供的旅游项目中有西双版纳、千岛湖、昆明等地。如不消费,钱到期后,连本带利息返还,存得越多,利息越高……”
这种既可旅游又可养老的投资项目,几乎就是为中老年人“量身定做”的。2010年7月,云南国都投资有限公司在杭州设立分公司后,推出专门针对40岁以上中老年人的旅游、养老投资项目,宣称只要投资就有年利18%到20%的回报。
仅一个半月,该公司便吸收了135名会员。这些会员绝大部分在65岁至75岁之间,年龄最大的84岁,投资多在1万到2万元之间,吸收投资总额达277万余元。
事实上,这家公司没开展过任何旅游投资业务,2010年9月案发时,这些养老钱已被魏方荣、兰洪剑、舒小峰等主要成员瓜分得所剩无几。2011年,下城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魏方荣、兰洪剑、舒小峰有期徒刑11年到10年不等。
老人易轻信高额回报
2011年4月,杭州警方通过侦查发现,曾高调宣称打造“中国普洱茶航母”的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在杭州非法集资达1.27亿元,其中涉及老年投资人近1000人。
根据杭州检方指控,该公司在杭州先后以“云南鸿如”、“杭州鸿如”公司的名义,针对不特定的老年群体,利用在公共场所散发赠券、召开品牌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借用普洱茶收藏升值概念,以年收益不低于16%的承诺,与中老年人签订普洱茶销售合同和委托销售合同,大肆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
“不法分子许诺的高额回报,对广大中老年人来说具有较大的诱惑。”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说,这一点成了不法投资者选择中老年群体作为非法集资对象的主要原因。
他分析道,中老年群体积聚了一定财富,又有财富增值的欲望。而他们对于金融货币、投资借贷这方面的知识相对不足,风险意识较弱,缺乏投资的自我保护能力。在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巨大诱惑前,很容易轻信。
骗子常打投资幌子
“相比以前简单的借贷模式,集资诈骗已经进入一个利用常态投资来掩盖犯罪的阶段。”李有星指出,不法分子往往会精心策划一些养老投资项目,如生态农业、房地产、私募基金等等,通过“口口相传”或者推介会等形式,吸引中老年投资者签订合同。
2007年2月,被告人徐四龙在杭州城区、余姚等地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利用传销手段以团购福利彩票以及投资老年公寓等为幌子,以购买股积分、承诺付息的方法,向百余名被害人募集资金193万余元。下城区法院一审判处徐四龙有期徒刑16年。
“当前这类犯罪大多存在隐蔽性强、欺骗性高、查处难度大等特点。”颜倩表示,一般这些不法投资者会成立合法公司,通过在异地设立代办处或者分公司的方式,跨行政区域流窜作案,逃避打击。他们虚构大额投资和交易,制造实力雄厚假象,骗取投资者信任。等达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而最后,非法集资款项往往都会被大量瓜分、挥霍,被害人损失难以挽回。
李有星认为,在加大对集资诈骗打击力度的同时,还需完善事前预警干预机制。他建议有关部门完善集资诈骗举报体系,实行信息动态监测。一方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获得可靠信息,在合理认识的前提下作出判断,减少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也可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本报记者陈东升本报实习生郁燕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