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的郑州市民韩先生就因为没保价吃了很大的亏:自己的网店通过快递给买家寄送了价值两万多元的相机,但是没保价。谁知到了客户那里,却“变”成了3袋黄沙。
他把快递公司告上法庭,只得到75元即3倍运费的赔偿。
郁闷
寄出的是相机 客户收到的却是三袋沙子
郑州市的韩先生经营一家卖电子产品的网店。去年9月,售出了一套数码相机,总价值26740元。
去年9月1日,韩先生通过圆通快递在郑州的一家加盟商——郑州北环惠圆快递有限公司,将数码相机寄给湖北襄樊的客户。
之后,按客户的要求,货物又被转运到了湖南临湘。然而,9月8日,客户收货时却发现,箱子里面没有相机,取而代之的是3袋沙子。
客户拒收,也不付款。韩先生说自己白白损失了两万多元。韩先生只好将该快递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质疑
相机在转运途中被掉包?
韩先生说,自己从2005年就开始在淘宝上卖相机了,他的公司还被评为“青年文明号”,根本就不会故意寄3袋沙子给客户。
他向记者提供了由湖南圆通公司的工作人员收件时拍摄的照片,照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棕黄色的纸箱里的3袋沙子。
韩先生说,相机是全新的,寄出时已经包好了,装在一个白色的相机包装盒里。照片上的棕黄色纸箱应该是快递公司包裹在白色相机包装盒外的包装。韩先生怀疑,相机是在转运途中被掉了包。
迷惑
寄出的到底是什么?
面对韩先生的质疑,快递公司觉得自己很冤枉。
当时负责从韩先生的公司接件的快递公司业务员杨先生说,是韩先生公司的一个女孩把密封好的盒子交给他的。
“他们经常寄件,没必要一个一个看。我也没问里面是什么。”杨先生说,他当时只看到了外包装是一个相机盒子,“但实在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不是相机。”
杨先生还说,快递公司并没有规定在接件时必须拆封,而在他的印象中,不少人寄东西时都不保价。“偶尔会有价值一两千的保价的。”他说,“要是早知道他们寄的是两万多的东西,我可能都不会接。”
郑州北环惠圆快递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任先生说,圆通快递在全国各地有很多管理商,也就是加盟商。各个加盟商按照区域分配业务。任先生的公司只负责郑州市北环附近的业务。
由于业务员只看到了外包装,并没看到相机,并不能证明韩先生寄出的就是相机,而且由于各地加盟商不一样,货物可能是在湖北或是湖南的配送点出了问题。所以,任先生说自己的公司并没有责任。
不保价,只能赔运费?
快递公司称,根据《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寄件人确认交寄的快件价值不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是否保价由寄件人自愿选择,贵重物品请务必保价。如需保价,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3%……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的,赔偿限额为资费的三倍。”
而韩先生并没有向业务员告知邮寄物品的名称及价值,也没有让业务员查看包裹内的物品,且在填写快递详情单时,并未在“内件品名”及“数量”栏中填写任何信息,也不采取保价等保险措施,因此完全是韩先生自己的责任。快递公司说,即使自己要承担责任,也只是一种违约责任,至多赔偿韩先生所付运费25元的3倍即75元。但是由于韩先生无法证明其寄的物品是数码相机,因此自己并未违约,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判决
快递公司赔偿75元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即运单,而运单上又印有:“请据实填写内件名称及数量,并确认价值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使用本详情单表示您理解并接受协议内容。”运单背面是《国内快递服务协议》的格式条款,其中规定:“未保价快件丢失、毁损或短少的,赔偿限额为资费的三倍。”这说明韩先生接受了该格式条款。原告韩先生未对托运货物进行保价,庭审中双方均认可被告收取原告资费25元。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快递公司赔偿原告韩先生损失75元。
法官
快递运货最好保价
主审本案的朱法官说,贵重物品交寄快递时不保价,而只凭快递公司的信誉,“这样出了问题只能自己担责。”
在朱法官看来,韩先生缺乏关键的证据,他无法证明当初寄出的就是相机,由于没有保价,按照格式合同,法院只能支持3倍运费的赔偿。朱法官说,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有贵重物品送寄的时候,记得先保价。
可是,对像韩先生这样的中小卖家来说,保价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实现的。韩先生说,自己卖一部相机也就挣500多元钱,而按照快递条款,保价需要支付货物实际价值3%的高额费用,一部近3万元的相机光保价就需要近900元,不赚钱反而还要赔几百块钱。(河南商报 记者 刘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