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骗购再次被曝
马某骗购经适房事件还未完全平息,11月2日,名为“@XX银川经适房”的网友爆料称,宁夏银行员工焦某有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根据微博提供的线索,11月6日,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核查发现,焦某于2010年8月10日以无固定职业名义,向社区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的个人月收入证明为710元,并于2010年底成功获得银川市住房保障证。但经调查,焦某于2009年12月底被固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录用,在试用期2010年1月至6月期间工资为800元,2010年7月转正至2011年4月底期间,工资按固原市信用联社绩效考核标准计发,月平均工资超过3000元。2011年5月,焦某受聘于宁夏银行,现仍在6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每月2210元,实发工资1795元。
根据查实,焦某的工资收入超出可申请范围,有骗购嫌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决定取消其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收回《住房保障证》,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住房。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市民发现违规、骗购行为,应及时举报,可采取电话、书信、微博等多种方式,住房保障部门一定会件件有回音,让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市民能够住上保障房。
经适房资格审核漏洞在哪
马某用远低于真实月工资的1300元月收入证明,通过了银川市住房保障资格的初审,并向全社会公示。按照流程,如果马某取得了住房保障资格,也就是领到了《住房保障证》,就可以进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环节中,买到经济适用房只是个时间问题。焦某也是用同样的伎俩,骗取了《住房保障证》,是什么原因让马某、焦某突破重重审查,成功地获得了《住房保障证》?
据了解,今年以来,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已先后向全社会公示5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名单,涉及412人,接到举报查出问题证明的仅有2人,正是马某和焦某。针对保障房资格申请的审查,虽然有很多环节参与审核,但依然会有漏洞。
在申请保障房资格的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供住房证明、户籍证明、家庭状况、收入证明等。由于个人持有住房状况、户籍证明、拥有车辆状况都有明确掌握的途径,因此不会发生问题。而在收入证明上出入就很大,成了资格审查中最大的漏洞。尽管针对申请资格的审查,从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始层层审核,但现今人们收入途径多,极易隐瞒,相关部门的审核能力也有限,所以针对收入证明的核实也是住房保障部门十分头疼的问题。
记者在递交申请材料的“初始关口”——社区和街道办事处了解到,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时主要是看申报人手续是否齐全、正规以及经济条件是否属于保障范畴等。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收入状况很难掌握,虚开收入证明的情况往往在被举报之后才能发现。”
此外,在单位开收入证明具有极大的灵活性。银川市一家银行信贷部门的职员说:“很多有贷款买房经历的市民都知道,收入证明几乎是想开多少开多少,不要太离谱就好了。”
记者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在市民贷款购买商品房时,开收入证明都是越高越好,而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开收入证明越低越好。据农行宁夏分行介绍,马某收入证明的经办人是高某,她在不熟悉内部管理流程和工资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未请示上级主管就按马某的要求为其出具了这份假证明,并私自加盖了单位公章。随后,这份假证明连同马某的户籍等相关材料一路闯关社区、街道办事处、民政局、住房保障局,这些部门的审查、复查都没有查出问题。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伟军说,目前在申请保障性住房过程中,最容易出问题也最难审查的就是经济收入,由于收入途径多样、用工方式复杂等原因,很多人的具体收入信息无法准确掌握。
据了解,目前银川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实际是一种“诚信申报”,各受理环节首先认为申报者是诚信的,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加盖了正规单位的公章之后就被认定为情况属实。这使得一纸公文加盖公章就顺利冲关,成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通行证”。
因此,有业内人士提出,应当成立一个专门的审核部门,联合住房保障局、银行、税务、车辆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到资格审查的过程中,以保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审查。本报记者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