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1月9日电 (孙洁 唐梦宪 甘勇)11月9日,广西贺州市中级法院对今年“5.02”贺州地税分局长灭门案进行公开宣判,3名主犯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详细作案过程。
今年5月2日下午2时许,贺州市八步区地方税务局贺街分局局长周子雄被发现在家遇害。同时遇害的还有他47岁的妻子凌小云、16岁的女儿周雪和15岁的儿子周重霖。经过警方10多天的缜密侦查,案件成功告破,贺州市八步区的犯罪嫌疑人凌小娟、刘胜明、苏可章、苏洁等人同时落网。刘胜明的老乡刘荣波也因涉嫌窝藏罪被捕。
据介绍,凌小娟,今年36岁,是被害人凌小云的胞妹;苏洁,是凌小娟的外甥女;苏可章,27岁,是凌小娟的外甥、苏洁的亲哥哥;刘胜明,21岁,是苏洁的男朋友;刘荣波21岁,是刘胜明的朋友。
经法院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凌小娟与受害人凌小云因经济利益及家庭琐事积怨已久。凌小娟为了让其母亲能够继承凌小云遗产进而使其本人得益,而产生杀死凌小云一家人的歹念。凌小娟与苏洁及刘胜明密谋杀人事宜,并以现金十万元或帮盖一栋房子为报酬,纠集刘胜明、苏洁、苏可章参与作案。凌小娟给苏洁等人钱财准备作案工具,但因后者挥霍,未准备作案工具而未能实施杀人犯罪行为。
2011年2月间,凌小娟等人分别从凌小云家及其母亲处获取被害人家中钥匙,先后两次配制以备作案之用。3月,凌小娟再次纠集刘胜明、苏洁、苏可章商谋杀害凌小云一家人,并决定用铁锤锤击、刀戳的方法杀人。
5月2日约零时30分,被害人一家熄灯入睡后,凌小娟即带领刘胜明、苏可章到凌小云家一楼后门,用事先配好的钥匙开门入屋。苏可章拿出两把锤子,自拿一把八角形铁锤,将一把小的铁锤给了刘胜明。约1时30分,凌小娟认为凌小云家人睡熟后进入客厅,先将周子雄一双儿女的房门关上,并示意苏可章、刘胜明进入凌小云、周子雄卧室。凌用手电筒照明,苏、刘用铁锤分别击打被害人夫妇头部。刘胜明所用的铁锤锤头与锤柄意外分离脱落,凌即从其包中将一把铁锤给了刘,并指使苏可章到周子雄一侧用铁锤击打其头部,因担心被害人尚未死亡,凌小娟又示意苏、刘二人用尖刀刺戳受害人颈部数刀直至确认死亡。随后,凌小娟3人进入受害人儿女的卧室,同样用捶打、刺戳的方式杀死周子雄年仅15、16岁的儿女。
杀害4名被害人后,凌小娟、刘胜明在四楼翻找凌家财物,搜得人民币24000余元、手机两台等财物。三人随后又企图杀害住在五楼的周子雄母亲和保姆,因未能打开房门而未实施杀人犯罪行为。
作案后,刘胜明找到苏洁及刘荣波,一起外逃至湖南长沙等地。5月3日,刘胜明将其杀人的事告诉了刘荣波,刘荣波在明知刘胜明是犯罪人员的情况下,仍为刘胜明住宿登记提供了身份证并让其女友开了银行卡给刘胜明使用,以方便刘胜明获得继续逃跑的经费。案发后,贺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全力以赴投入案件的侦破工作,及时破获这一重大命案。5月18日,凌小娟等五名被告人悉数落网。
法院通报,被告人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告人刘荣波犯窝藏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荣波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苏洁因犯案时未满18周岁,需另案起诉。
宣判后,凌小娟等三名主犯均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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