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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继承财产属夫妻共有

2011年11月14日 13: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线律师:马勇(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

  姜女士:我是已婚妇女,前不久我父亲去世,没留遗嘱,我作为独女继承了他的遗产。请问这部分遗产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马律师:《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产所得到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王先生:我前段时间卖了一套房子,售价每平方米1.3万元,现已签约,首付也收了,买主忽然提出解约,他拿出一份会计师事务所对房屋的评估报告,评估我的房子只值1.1万元/平方米。请问我是否有权拒绝他的退房要求?

  马律师:房屋价格下降属于应当预见的商业交易风险,对方以房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主张约定的房价显失公平,要求退房,显然不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 。你可以拒绝。

  刘女士:我父亲乘出租车被小客车追尾,我父亲受伤较重,交警认定出租车司机对该起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出租车司机据此拒绝赔偿。请问我父亲该找谁索赔?

  马律师:你父亲与出租车司机存在客运服务合同关系,该司机负有将你父亲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安全保障义务。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你父亲受伤,出租车司机应该赔偿你父亲的损失。至于出租车跟小客车之间的纠纷,跟你父亲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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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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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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