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自首”第二天,利辛县国土局向前往利辛采访的媒体发布了周文彬的一些详细情况。其中包括,周曾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职。
“4月13日,我到亳州市自首举报。14日,单位就在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提供有关我生活作风问题的材料,这是典型的打击报复。我举报错了,自有法律制裁我;我举报对了,自有法律处理你。你怎么能够因为我的举报,就把我所谓的‘生活作风问题’向记者发布?”这让周文彬耿耿于怀。
由于有“如果……就……”的要求在先,周文彬决定不再寻求媒体帮助,转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官司打得并不顺畅。向利辛县法院递交诉状后,“法院几位相关领导私下都和我说,你放心,不会受理你的。我说,那我尝试一下。”
果不其然,利辛县法院拒绝受理此案。
“我说,那你给我个不受理的理由。他们说,那行,我给你个理由。”于是,利辛县法院做出了“不予受理”的一审裁定。
随即,周文彬向亳州市中院提起诉讼。经过调查,亳州市中院认为利辛县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撤销了一审法院裁定。
“但指定利辛县法院受理以后,没人愿意承办这个案件。谁愿意碰这个案件呢?”周文彬苦笑,“我就赖在法院不走。没办法的情况下,院长指定了承办人,这样案子才算落下来。”
10月28日,周文彬诉利辛县国土局名誉侵权案开庭,案件未当庭宣判。“我从法庭出来以后哭的很伤心。我爱护单位的荣誉,同时也爱护我的名誉。我不愿意看到我和单位对薄公堂。想到几个月以来经历的这些波折,而且和你对薄公堂的是你的单位,你和单位对簿公堂你想想你的下场是什么?这几种情绪之下,我真的忍不住。”
哭完以后,周文彬发了一条微博,说自己“不能自持,双泪横流。”
尽管如此,周文彬仍是拒绝了撤诉或是调解的建议。
除了职务身份,周文彬在微博上的认证还有一条——“中国微博实名举报第一人”。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安徽省亳州市纪委说的。他对我说了两句话:一是,全国微博举报第一名;二是,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对后一句话,我感到目前我还做不到。”
他决心要看看自己究竟会不会“遗臭万年”。“除非他在肉体上把我消灭了,只要有一口气在,我都会把这个官司打下去。到最后,我会找到我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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