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岛共发生各类婚恋类诈骗案件40余起,82%的受骗者是女性。13日,崂山警方公布六种婚恋诈骗招数,提醒年轻人谈婚论嫁时防止受骗。
招数一:送花篮型诈骗
在结识受害人并骗取受害人信任后,犯罪嫌疑人谎称其单位开业,要求受害人为其单位开业送花篮进行祝贺,并指定花店让受害人多次汇款,最终在受害人发现被骗后消失。
案例:今年9月28日,青岛市市北区33岁的史女士通过看报纸上的征婚广告,结识了一名自称叫吴国华的男青年。通过电话、短信交往,吴国华打消了史女士的种种疑虑,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吴国华借口新开了一家商场,让史女士通过送花篮向他的家人表明两人的关系,并告诉了史女士花店的电话。
史女士认为两人已经谈婚论嫁了,为了在吴国华的家人面前留下好印象,就按照吴国华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按要求分多次向花店提供的账户汇款共计人民币31680元。收到钱后,吴国华继续找借口让史女士汇钱。骗局被识破后,吴国华将手机停机后消失无踪。
招数二:闪婚财产更名后闪离
犯罪嫌疑人依靠自身相貌或口才先博得受害人好感,继而通过温柔体贴等方式骗取受害人完全信任,达到快速与受害人结婚的目的,婚后犯罪嫌疑人再以各种借口将受害人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再以各种理由或手段迫使受害人离婚,达到诈骗的目的。
案例:男子刘某身高1.8米,体型匀称结实,口才很好。通过网络、报纸征婚等方式结识离异的或者未婚的经济条件较好的大龄女子。刘某与女子闪婚后,先是百依百顺温柔体贴,取得女子信任后,将女方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然后通过家庭暴力等手段逼迫女方自己提出离婚,从而分得财产。崂山警方查获,在短短两三年内,刘某闪婚闪离十余次,诈骗所得十余万元。
招数三:见面保证金型诈骗
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或网络与受害人结识后,以互不认识为由,要求受害人交纳安全保证金或诚意金,最终达到诈骗的目的,此类诈骗受害人多为男性。
案例:今年10月26日,44岁的江苏男子陈某报案称,他在今年2月买了一份报纸,上有女子以富商独生女的身份发布的一则征婚广告。陈某与对方电话取得联系时,对方称自己是富家女,家里有公司,希望通过征婚找一个人品好的上门女婿。陈某想与对方见面,对方称为了看陈某的诚意,需要陈某汇款交保证金。陈某信以为真,从8月份到10月份共汇款7次,共计被骗38200元。
招数四:信物彩礼型诈骗
犯罪嫌疑人结识受害人后以订婚等名义要求受害人赠送信物、支付彩礼等,待诈骗得手后即失去联系。
案例:今年9月初,青岛李沧区赵某通过电话结识一名自称是浙江美大集团老板女儿的女子,名叫夏兰。两人通过电话甜言蜜语,关系迅速升温。自9月19日起,夏兰以谈恋爱为名向赵某索要信物和订婚彩礼,赵某先后通过银行汇款25300元,后与夏兰失去联系方知被骗。
招数五:途中遇事,钱没带够
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或电话与受害人结识并取得信任后,要求双方见面。之后以见面途中出事故、自己带的钱不够等为借口要求受害人汇款。
案例:今年8月,女子郝某在胶南某网站上看见一个自称是“张宝峰”的征婚广告,感觉条件不错,对方提的征婚条件跟她的情况符合,两人通过电话一直保持联系。8月17日,“张宝峰”打电话说,要在8月18日来青岛与郝某见面,郝某满怀欣喜等待着。8月18日9时,“张宝峰”给郝某打电话说在飞机上把别人的数码相机给撞坏了,他带的钱不多,让郝某汇款,后“张宝峰”又以飞机晚点需重新买机票等种种借口要求郝某汇款。郝某共汇款19300元,后发现对方关机,方知被骗。
招数六:以做生意投资为名诈骗
犯罪嫌疑人在结识受害人后编造做生意需要本金或周转资金不足等事实,向受害人借款,待款项得手后即逃之夭夭。
案例:今年7月12日,女子于某报案称,2010年9月,她通过青岛某网站论坛与吕承城认识,两人通过网络、电话一直保持联系,相互间取得对方信任。今年1月,吕承城编造理由称,他要做一笔钢厂的大生意需要流动资金,并以此为借口诈骗于某人民币10万元后,消失无踪。(本报通讯员 刘海青 本报记者 赵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