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东莞市多个镇街发生“砸车党”砸车盗车案件,储户开车到银行提款,随后停车办事,办事后发现车窗被砸烂,车内钱财被扫荡一空。东莞警方一共接到17宗同类案件,最近由6名广西男子组成的砸车团伙在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们被控犯下17宗盗窃案,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法院审理中,依法分别判处罪犯有期徒刑11年至13年。
尾随受害人提款 砸车窗盗钱
2010年6月30日,李先生在银行取了10万元现金,开着车来到黄江镇玉堂围市场门口。下车时,李先生将装有10万元的银行包装袋放在副驾驶座,锁好车门进入市场。5分钟后,李先生发现原本完好无损的车右前窗被打碎了,车内的10万元钱不翼而飞。
2010年8月4日,东莞望牛墩镇再次发生类似案件。当日16点左右,林先生驾车到某银行取款后,将现金2.5万元放在副驾驶位的储物箱内,然后来到望牛墩镇新联下漕分校,将车停放后离开。回来后同样发现副驾驶座的玻璃被砸碎,钱也被盗走了。
此后,尾随银行提款客户,砸烂车窗玻璃盗窃财物的案件多次在东莞黄江、大朗、望牛墩、中堂等地发生,有的受害者一次被盗现金多达15万元,少则有5000多元。据悉,该团伙从2009年起就在中山、佛山、增城、东莞等地疯狂流窜作案,共作案17宗,偷走100多万元。
在作案时,由一人担任总指挥,驾着小汽车在银行附近物色对象。一旦发现猎物,就开始跟踪,当事主离开后,一人负责看风,一人用自制的凿子敲碎车窗盗走车内现金。每次得手后,平分赃款。
2011年9月,宁某锋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东莞市第三法院认为宁某锋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至13年。宁某锋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其没有参与第七宗案件,经查与事实不符,东莞中院不予采信,驳回宁某锋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岁末将近提款要当心
目前各种盗窃作案的手段层出不穷,特别是跟随车尾进行盗窃的案件时有发生。法官提醒市民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特别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钱后,注意看看四周是否有奇异的目光或随行的陌生人士。不要把现金放在显眼的地方,切忌把钱放在车上离开,给犯罪分子留有可趁之机。
特别年近岁末,东莞许多工厂都会取出大笔现金用于发工资或支付货款,各厂长应多留心眼,谨防财物失窃。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王创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