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朋友,两年没拿回钱,朋友也不见了。向朋友妻子索要,不想对方竟拿出了离婚证。无奈之下,哈尔滨市民刘荣将张平及其前妻王梅告上了法庭。14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张平和王梅偿还本金及利息。
2007年8月,张平找刘荣借钱,说有急用。考虑到平时关系不错,刘荣便借给了张平三万元。张平则出具了借据,约定月息2分。过了近两年,张平没有还钱,人也不见了。刘荣只好找到张平的妻子王梅,没想到王梅拿出离婚证说,张平借款后他们已离婚,离婚时约定张平承担所有债务,想要欠款只能找张平。
找不到人还钱,刘荣只好将张平和王梅一起告上法庭。法庭审理认为,张平借款时与王梅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梅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属于张平的个人债务,依照法律规定,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张平、王梅偿还刘荣借款本金、利息共计4.5万余元。
王梅不服,向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4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贾晋璇 记者夏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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