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15日提供的消息,呼和浩特市某中学女教师霍某,打着可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安排工作(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幌子,3年时间诱骗80多名受害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元。
据介绍,2011年7月至8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陆续接到受害人报案称:女教师霍某以帮人安排工作为名,骗取受害人15万元至20万元的好处费。鉴于作案手段相同且作案嫌疑人为同一人,警方决定将数十起案件串并侦查。
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发现,霍姓女教师在呼和浩特市某中学任职,2008年病休后至2010年期间,霍某在亲戚朋友中大肆宣扬自己是某领导的亲戚,能为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活动当公务员或者到事业单位就业。霍某称只要他人有意向就能安排工作,并向受害人收取1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霍某将若干受害人分批带到自己的豪宅中参观,并且非常大气地请客送礼,还在众人面前和“某领导”通话。很多受害人看到霍某不仅是人民教师还有如此财力和身份背景,都信以为真。
据了解,在3年时间里,涉案的80多名受害人均被霍某以各种理由搪塞。霍某这样告诉受害人:“事情正在办理中,这种事情保密性强,钱已经花出去了,要是报案,事情办不成不说,钱也退不回来了。”直到几名受害人一起到公安局报案,霍某的诈骗行迹才暴露出来。
2011年10月14日,警方在辽宁省阜新市将霍某抓获,霍某对其诈骗罪行为供认不讳。在受害人中有霍某的亲戚朋友,也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下岗职工等。 (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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