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监督制度化
网络曝光→网民议论→媒体报道→形成舆论→启动调查→惩处贪官——近年来,通过舆论监督揭发贪污腐败现象呈现出一种新的反腐败模式。事实上,正是网络的率先曝光及媒体的及时介入,才使得有关职能部门启动调查和问责程序,最终背后的违法行政、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丑恶现象大白于天下,涉案人员相继受到法律或党纪政纪的制裁。但与此同时,网络监督“双刃剑”的另一面也逐渐显现出来。
许耀桐告诉记者,一些网民也存在滥用监督权的现象,或素质不高或缺乏理智,或被少数居心叵测的人利用,而走向诸如散布虚假消息,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侵犯公民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利等。存在违反法律的“人肉搜索”、不顾他人感受的“网络恶搞”、宣扬低俗内容的“灰色文化”等等现象。他认为,当前有必要加强对网络监督的监管,着重培养网民的自律意识和行业人员的自律精神,“网民在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网民的群体力量也是一种事实上的公权力,公权力的过度使用甚至滥用,甚至出现“网络暴力”现象,也是对社会民主法治的侵害。“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必须有法治来保障,对目前的人肉搜索行为,的确需要健全我们的法律法规,加强引导,但不是禁止。”许耀桐说,当前我国网络监督的发展仍处于一个初级阶段,而且互联网的出现只是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一个新的技术载体,网络监督不应该取代其他监督形式或者也不应独自成为一个监督体系。当前有关部门亟须做的是加强对网络监督的管理,使网络监督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
此外,许耀桐还指出,应把网络监督列为制度安排,使网络监督成为一种常态。既然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的有效手段,那么它就应该成为我们国家各级政府进行政治与社会管理的制度安排,“只有走制度安排之路,才能保障网络监督的持续发展”。(王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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