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焦点
赠予是否受胁迫 双方各执一词
难道王香香手上还握有什么王牌?
赵成志说,双方“谈判”中,王香香出示了一份《赠予协议》,协议写于2008年,内容显示,赵成章自愿将这套房产全部赠给王香香。同时,王香香还出示了一张赵成章写给她的金额为15万元的欠条。
经过初步辨认,赵成志认为两张条子都是哥哥的笔迹,且纸张陈旧,肉眼看来不像是哥哥去世后对方伪造的。
因为手上有铁证,所以王香香拒绝与赵家谈判,声称赵成章生前已将这套房子的产权赠予给她,没有谈判的余地。王香香告诉赵家人,况且按照欠条所示,赵家还要偿还她15万元。
眼看房子讨不回来,还要倒蚀把米,赵家人气得不行,悻悻离去。
赵成志表示,通过走访哥哥过去的同事,他认为《赠予协议》和欠条的真相是:2008年间,哥哥与王香香因感情出现红灯闹分手,他怀疑王香香当时胁迫哥哥写下了这两张条子,并非哥哥自愿。
王香香则表示,赵成章作为一个成年人,写赠予条和欠条都是他自愿的行为,她不承认二人因感情生裂而逼迫赵成章写条子一事。
11月15日下午1:10,记者拨通王香香的手机,向她求证赠予条和欠条的真实性,但她拒绝回答此事。昨天上午11点,记者再次拨通王的电话,对赵成章父母状告她独霸房产一事,她仍拒绝回答相关问题。
昨天,赵成章的堂弟赵伟向记者提供了一篇他从王香香QQ空间里下载的文章,该文由王香香写于今年10月7日晚,正是赵成章生日的前夜。从文章中可以发现,王香香与赵成章生前的感情应该非常融洽。
对此,重庆君之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熊坤云指出,根据《继承法》规定,关于赵成章的房产,其父亲、母亲和妻子均为合法继承人,对其遗产均具有继承权,其父母依法享有该房屋2/3的产权。
电话连线
“我一定要帮父母讨回产权”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赵成章的弟弟赵成志。
商报:非要闹上法庭吗?
赵成志:她不和我们协商,我一定要帮父母讨回产权。
商报:毕竟人家和你哥都拿《结婚证》了。
赵成志:我哥去世后,她根本就不理我父母了。
商报:你怎么看那份《赠予协议》?
赵成志:谁不觉得蹊跷呢?我哥凭什么要把房子白送给她?
商报:你们的诉求是什么?
赵成志:房子还是归她住,按现价折算后把2/3补给父母。(重庆商报 记者 徐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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