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和17日,(河北)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对以宋胜利为首的犯罪团伙开庭审判,14名被告人当庭受审。
据悉,以宋胜利为首的犯罪团伙,核心成员为宋氏兄弟,公安部、省公安厅从2006年开始多次就该犯罪团伙案件进行督办,邢台市公安局列其为涉嫌黑恶犯罪的重大团伙。2009年10月25日晚,团伙成员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2010年7月1日,被移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1年5月30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管辖。
桥东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胜利、宋建国、宋会增、宋会群(被称为宋氏兄弟)均有犯罪历史,均曾被人民法院定罪处罚。2000年以来,宋氏兄弟利用其在社会上的恶名,纷纷进入经济领域,纠集其他被告人盘踞在邢台市桥东区、邢台市南货厂一带,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为主要犯罪形式,多次以暴力、威胁的手段,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拿硬占公私财物;以盗窃、赌博、欺行霸市、谋求对铁路货物装卸、运输的非法控制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逐步演变发展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邢台桥东区检察院指控宋胜利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9项罪名50起违法犯罪事实。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在两天的开庭审理后,将择日宣判。(记者 丁宝军 通讯员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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