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河南许昌,乡镇接待上级检查指导人员,一律安排在乡镇机关“廉政食堂”就餐,不上烟酒,且用餐标准每人不超过30元,各乡镇不得巧立名目到赢利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
根据许昌市今年10月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乡镇机关公务接待推行“廉政食堂”的意见》,推进“廉政食堂”建设是在原有食堂的基础上,完善软硬件设施以达到“六有”标准,即有能够满足日常公务接待需要的伙房和餐厅,有冷藏、消毒、烹调等基本配套设施,有2~3名专职炊事员,有接待程序,有台账管理,有管理制度落实。全市各乡镇要在11月1日前结合各自实际建好“廉政食堂”,实现公务接待定点用餐、定额支出、定员陪同。
目前,许昌市78个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对机关食堂的厨房设施进行改造或修建,购置了和面机、微波炉、空调等,使乡镇机关食堂全部具备了工作人员就餐和公务接待的条件。
“接待镇区主干道协调工作组8人,陪同3人,招待费共计270元……”在许昌襄城县库庄镇11月2日记录的一份“廉政食堂”台账上,就餐时间、上级单位及人数、陪餐人数、就餐金额、经手人员等均记录在册,并由乡镇主要领导、“廉政食堂”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库庄镇副镇长盛军合介绍说,在“廉政食堂”用餐,既减轻了乡镇行政成本和财政负担,又节省了时间,党员干部能更多地深入基层走访,与群众沟通交流,改善了干部形象,密切干群关系。
有关人士称,此举有利于刹住吃喝接待风,进而达到节约经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干部作风、打造清廉政府的目的。
“从‘廉政食堂’的实践来看,防止铺张浪费、减轻基层接待负担的效果非常明显。”许昌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市78个乡镇建起了“廉政食堂”后,以往到酒店、餐馆记账吃饭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乡镇接待费用平均节约四成以上,按每个乡镇年节约经费3万~5万元计算,全市乡镇一级每年就可节约接待经费300多万元,而节省下来的钱能够为基层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记者余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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