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宁夏货车驾驶员刘自林驾驶货车在禁行时段驶入成都市区,并违规停放在路口中间,在遇到执勤交警纠正时,不但不服从交警指挥,还“飞起”一脚踢在了执勤交警的脸上,导致交警脸部受伤。
21日11点55分左右,成都交警二分局四大队交警况明浩在一环路人民北路路口执勤时,看见一辆车牌为宁D16290的红色东风牌大型货车停放路口中间,而此时正是货车禁行时段,遂上前纠正。况警官告诉记者:“我看到车子是外地的,就没打算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只是指挥其驶离市区。”交警好心的劝导,但驾驶员却对他不理不睬,只顾着自己打电话,而此时大货车身后已排起了“长龙”,驾驶员依旧全然不顾。于是,“我让他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要求其将车靠边接受检查。”况警官介绍。让人没想到的是,驾驶员突然情绪激动起来,拒绝出示证件,趁交警不备,“飞起”一脚踢在了执勤交警的脸上,并企图抽出放在驾驶室里的钢管。交警见状立即拿出催泪喷雾对驾驶员进行警告,并通知增援。随后,驾驶员被增援的交警制服并送至人民北路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今天,货车驾驶员刘自林(41岁、宁夏人)已被金牛公安分局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王嘉 记者 李京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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