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2日)下午,家住(天津)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馨宇家园的业主张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所居住的小区废品回收存在“垄断”,废品回收人员因为要交给物业公司“入场费”,因而将废品回收价压低。
张先生介绍说,前天他将攒下的报纸、易拉罐和纸盒等废旧物品卖给小区内唯一一家收废品的。然而,在小区外流动摊点能卖七八十元的废旧物品,却只卖了39.7元。这时,他才从多位邻居口中得知,该小区废品回收的价格要比小区外的流动摊低一多半,是因为其他收废品的人员不能进小区收废品,进入该小区的废品回收人员则需要每年向物业公司交几千元被称为“入场费”的管理费,因而将废品回收价格压得很低。
馨宇家园小区物业公司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小区内的确只有一家废品回收商,至于进小区是否要向物业公司交费以及交多少钱,她不知情。她对业主质疑的“垄断”说法持否定态度,她说:“小区物业指定废品回收商并限制其他废品回收商进入,是为了限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小区,保护业主的利益和财产安全。”
天津福川信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学娟认为,物业公司有指定一家废品回收单位或个人进小区的权利,但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尊重业主的选择权。物业公司向废品回收人员收取的管理费用应属于和用于全体业主,不是物业公司的经营收入。业主如对此质疑,可通过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其此项管理收费和支出明细,如遭拒绝,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者郭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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