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投递员私拆客户投递的邮包,盗走价值17万余元的41件珠宝首饰。昨日,这名邮政聘用人员被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刑12年,另两名收购赃物的个人和单位也相继受到处罚。
35岁的杨某案发前系武汉一家邮政局投递员。今年4月24日上午9时许,他在投递邮包时见财起心,私自拆开某珠宝金行深圳总部寄往武汉两家珠宝专店的邮包2个,将邮包内的41件珠宝首饰盗走,总价值17万余元。杨某在投递回执单上私签了假名,交还到邮局。
随后,杨某以母亲生病为由请假回家,此后再也没有上班。他迅速联系两家寄售行,将其中价值13万余元、8000余元的珠宝首饰分别销赃给寄售行老板张某、郭某,所获赃款赌博输光。
杨某作案两天后,两家珠宝专营店见未收到货物,迅速到邮政局查询,发现是有人签名冒领。邮政局转头再联系邮递员杨某,已不知去向。
警方接警后于5月14日将杨某抓获,根据其交待的销赃地点,相继追回38件被盗珠宝首饰,并将一名收赃的寄售行老板张某抓获,另一老板郭某主动到派出所供述收购事实。
法院认定杨某之举已构成盗窃,且数额特别巨大,对其予以重判。经查,杨某早在2009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2年,刑满释放后不久就应聘当上了邮政工。办案检察官称,该案提醒相关岗位在招录员工时,应多尽审核之责,特别是在投递员这类重要的岗位上要严把监管之责。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张汉舟 李瑛 实习生熊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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